A.国家对社会的控制相对松弛 | B.土地集中严重影响社会稳定 |
C.贫富更替普遍社会流动频繁 | D.农耕经济繁荣推动社会发展 |
A.地主租佃关系的产生 | B.国家经济政策的调整 |
C.封建田庄经济的繁荣 | D.新型经营方式的出现 |
A.统治者用酷法来压迫人民 | B.立法形式保护官府所有土地 |
C.国家注重保护土地所有权 | D.政府管理土地买卖趋于规范 |
材料 在西周实行的公田制下,国君和采邑主只许收取公田上的谷物,农夫耕种公田,不能同时供应军役。到了东周时期,公田制已不能适应战争频繁、军费巨大的新局面。公元前594年,鲁国实行“初税亩”,规定不论公田私田都按亩数收税,自此田地有粟米之征。随着公田的废除,私田失去意义,农民间允许公开兼并,有人占田多,有人失去耕地,贫富的分化加剧了。多田人逐渐成为地主阶级,有田农夫和失地少地的农夫逐渐成为农民阶级。赋税制的变化,标志着土地所有制的变化。……这种巨大的变化,因铁制农具的使用而愈益加速。有了铁制农具,田野耕作与草莱开辟都获得前所未有的便利,东周生产力比西周提高了。
——摘编自范文澜《中国通史简编》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鲁国赋役制度的变化,并分析变化的原因。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赋役制度变化的积极意义。
A.土地集中现象严重 | B.政府鼓励开荒 |
C.宗族势力十分弱小 | D.租佃关系萌生 |
A.劳役地租不断瓦解 | B.君主集权日渐式微 |
C.农业生产技术进步 | D.井田制逐步被破坏 |
材料一唐朝土地买卖需要经过严格的程序。所有买卖土地的行为,都需要经过向所属官府提出申请,年底解除其权利义务关系。如果没有文牒便进行买卖,将没收交易所付金额,将土地还给原主。唐朝土地买卖只有到了“年终”才能“彼此除附”,这里的原因在于,唐朝政府推行均田制,收授土地始于每年十月,毕于十二月。而买卖土地亦是到年底才能实现权力义务的真正转移,与官府收授土地的时间一致。买入的田产不得超过永业、口分田的受田规格,年终“除附”便于官府统计每年每户所占土地是否超出律令限制。
——摘编自马艳婷《从土地流转看唐朝土地制度及其出路》
材料二宋代的土地私有化程度不断提高,奉行“不抑兼并、不立田制”的土地政策。在宋代,民间土地.可以随意买卖,人民是土地的主人。土地作为交易的现象是十分普遍的,并且政府颁布了很多关于土地买卖的法令,并对土地所有权的保护做出了特别的规定。如借助“输钱印契(向政府购买正规的土地交易文书)”确认对土地所有权的保护,规定禁止土地侵权的行为,对侵犯土地权利的行为进行处罚。
——摘编自侯加永《宋代的土地流转制度研究》
(1)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唐宋时期土地政策的不同。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唐宋时期土地政策变化的影响。
阶段 | 时期 | 表现 |
第一阶段 | 从上古至春秋时期 | 环境保护法制十分完备 |
第二阶段 | 从战国到唐代 | 与环境保护相关的"司徒”.“虞部”的作用逐渐减弱或被取消 |
第三阶段 | 从北宋至清代 | 环境保护法制在清代中后期完全解体。 |
A.政府对经济的调控日益加强 | B.农田荒芜土地兼并严重 |
C.自耕农的数量大量增加 | D.环境保护法制与土地制度变迁同步 |
A.加速了官僚政治的瓦解步伐 | B.推动了土地关系的重新调整 |
C.背离了明清鼎革的时代潮流 | D.扫清了康乾盛世出现的障碍 |
A.团结王侯势力以复兴汉室 | B.减轻平民过重的徭役负担 |
C.打击宗室分裂割据势力 | D.抑制豪强地主兼并土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