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朝鲜战争结束后中国外交环境有所改善 | B.新中国坚持奉行“一边倒”的外交方针 |
C.新中国推行了“另起炉灶”的外交方针 | D.冷战对中国外交政策的影响在不断增强 |
康熙赈灾康熙十八年七月二十八日,京师东部地区发生了一场特大地震,给京畿地区造成了严重的损失。
◆当日,康熙谕大学士,“地震倾倒民居,朕心悯念,至于穷苦兵丁,出征在外,房屋毁坏,妻子露处,无力修茸,更堪悯恻。可敕该部、行令八旗都统、副都统、参领,亲行详察,毋致遗漏……两邻十家户,有互相存恤之义,可协助修理。如官绅富民愿捐资为贫民修理房屋者,该管官酌量奖励。其令督察院五城御史遵行”。
◆当日,康熙召集臣僚曰,“兹者地震之变……盖由朕躬不德,敷治未均,用人行政,多未允符,内外臣工,不能精白乃心,恪尽职掌,或周上行私,或贪纵无忌,或因循推诿,或恣肆虐民,是非颜倒,措置乖方,大臣不法,小臣不廉,上干天和,召兹灾告"。
◆九月十三日,康熙谕礼部,“前以地震示警,朕恐惧修省,夙夜靡宁,已经遣官虔告郊坛,乃精诚未达。迄今时复震动未已,朕心益用悚惕。兹当度诚齐戒,躬诣天坛,亲行祈祷,尔部即择期具仪来奏特御”。九月十八日,“上以地震,率诸王文武官,诣天坛祈祷”。
◆十二月初六日,康熙“免直隶顺天等府属五十七州县卫本年分水旱等灾额赋有差。又发仓库银米,赈济饥民”。
——摘编自田帅保《清康熙十八年(1679)三河—平谷地震及赈灾研究》
(1)提取材料信息,说明康熙赈灾所体现的治理理念。(2)概括康熙赈灾措施的特点,并分析其意义。
A.赢得解放区人民对政府的信任 | B.增强群众对社会主义制度认同 |
C.取得社会各界对新生政权支持 | D.适应国民经济恢复发展的需要 |
材料 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确立了由中央统一行使国家立法权的体制,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行使国家立法权的唯一机关”。改革开放后、现行宪法、地方组织法、全国人大组织法等法律对国家立法体制作了相应的规定。其中,1982年宪法规定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国家立法权,1979年地方组织法规定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地方性法规,1986年地方组织法赋予了省会城市和较大的市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权限,从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到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分层次的立法体制逐渐形成。
2000年,九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立法法根据宪法的原则和精神,确立了立法基本原则,构建了立法权限基本框架,规定了立法具体程序以及立法的监督。
根据人大代表的认真审议和热烈讨论,2023年,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立法法的决定。这是立法法继2015年后第二次修正。这次修正完善了立法的指导思想和原则、合宪性审查制度、地方立法权限与机制、监察立法和立法体制机制。
——摘编自汪娟《立法法修改的历史沿革、主要内容和地方立法工作建议》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立法法发展的特点。(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立法法发展的意义。
A.是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需要 | B.是世界市场形成的必然要求 |
C.是消除国际贸易隔阂的需要 | D.旨在打破美元中心货币体系 |
A.确立了实物地租的征税模式 | B.得益于美洲白银的大量流入 |
C.解决了严重的吏治腐败问题 | D.一定程度上冲击了封建制度 |
A.反映了考课制度缺乏合理性 | B.强化了中央对地方的约束 |
C.实现了对官吏的全方位监督 | D.利于地方治理的因地制宜 |
时期 | 法律条文 |
明太祖时期 | 凡侵占街巷道路而起盖房屋及为园圃者,杖六十,各令复旧。其穿墙而出秽污之物于街巷者,笞四十 |
明宪宗时期 | 京城街道沟渠,锦衣卫官校,并五城兵马时常巡视……如有怠慢,许巡街御史参奏拏问。若御史不言,一体治罪 |
明世宗时期 | 京城内外,势豪军民之家侵占官街、填塞沟渠者,听各巡视街道官员勘实究治 |
A.商业活动受到政府严格管理 | B.城市环境治理渐趋规范化 |
C.利用经济手段大兴民众教化 | D.坊市的时空界限已被打破 |
A.为中美关系正常化奠定基础 | B.实现了中国同西方大国关系的突破 |
C.表明中国外交打开新的局面 | D.标志着欧美放弃对华政治上的孤立 |
A.建立了完善的宗法分封体制 | B.拓展了中原文明的发展空间 |
C.改变了商朝的地方治理模式 | D.实现了少数民族的华夏认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