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消除人地矛盾 | B.保障基本农时 | C.减轻阶级压迫 | D.加快工程进度 |
A.保证了农民的生产时间 | B.加强政府对农民的人身控制 |
C.一年分夏、秋两季征税 | D.从唐玄宗天宝年间开始实行 |
A.自然经济解体较早 | B.地理位置相对优越 |
C.商品经济相对发达 | D.土地兼并异常严重 |
A.增加了政府的财政收入 | B.减轻了农民的负担 |
C.统一了极端混乱的税制 | D.执行了新的征税标准 |
A.规定了农民负担的上限和下限 | B.延续了以人丁为主的赋税制度 |
C.需依托国家对农民的土地分配 | D.减轻了政府对农民的人身控制 |
材料一 敦煌户籍残卷所见唐代均田户受田情况表
户籍年代 | 均田户数 | 受足户数 | 平均每户应受田亩数 | 平均每户未受田亩数 |
高宗时期 | 1 | 0 | 101.0 | 69.0 |
武则天时期 | 4 | 0 | 143.5 | 102.0 |
玄宗时期 | 32 | 2 | 148.7 | 106.6 |
代宗时期 | 11 | 2 | 149.3 | 89.8 |
注:唐代上柱国按规定受勋田3000亩,表中是排除了上柱国户后的数据。
——改编自王仲荦《隋唐五代史》
材料二 白居易的《赠友》描述了两税征钱导致钱重物轻而伤农的现象,“胡(何)为秋夏税,岁岁输铜钱。钱力日已重,农力日已弹”;表达了对租庸调法的认同,“庸必算丁口,租必计桑田。不求土所无,不强人所难。量入以为出,上足下亦安”,主张“复彼租庸法,令如贞观年”。柳宗元的《答元饶州论政理书》指出,两税法实行按户等征税,富人贿赂官吏求居下等以逃税,导致“贫者愈困饿死亡而莫之省,富者愈恣横侈泰而无所忌”。他认为要避免上述现象的出现,只有“舍其产而唯丁田之间”,即恢复以身丁为本的租庸调法。
——改编自付志宇《唐人诗文所见两税法变革补证》
(1)根据材料一,指出唐代均田制推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其原因。(2)根据材料,结合所学知识,评析白居易、柳宗元对唐代税制改革的看法。
A.体现人身依附关系的松弛 | B.导致土地兼并不断加剧 |
C.使社会成员身份趋于平等 | D.减轻了百姓的赋役负担 |
取消租、庸、调和一切杂徭、杂税,但丁额不废;不论主户、客户,一律编入现居州县的户籍,按丁壮和财产多少定出户等;元额以大历十四年(公元779年)垦田数为准,分别按垦田面积和户等高下分摊;一年分夏、秋两次征收
A.抑制了土地买卖和兼并之风 | B.征税的主要标准由人丁转为财产 |
C.加强了对农民的人身控制 | D.彻底解决了唐王朝的财政困难 |
材料一 从公元前594年普国尖行“初税亩”开始,控制自耕小农,据以征收赋税、调发力役,成为国家发展的重要基础。公元780年,唐朝推行“以资产为宗”的两税法。在此之前,历代的赋税征收,或据田亩,或按人口,或据户头,收取粮食、丝绢等实物,有时亦收取钱币,名目与内容时有变化,税额也各有不同,但无不以个体农户为基础。清查户口、人丁,尽可能抑制豪强兼并土地,防止自耕小农破产,均是历代一以贯之的政策。两税法实施后的一千多年中,按资产收税,收取货币,成为赋税变化的主流。这也是明代“一条鞭法”、清代“摊丁入亩”等制度的主要内容。土地占有量是核定资产、征收赋税的首要依据,土地兼并不再是政府关注的主要问题,对土地实际占有状况的清查与登记成为政府经济管理的重要活动。
——李剑农《中国经济史稿》
材料二 新中国建立后,针对全国各地税制极不统一的情况,1950年1月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颁布了《关于统全国税制的决定》,标志着新中国社会主义税收制度的建立。1953年起,为了使税收制度适应新形势,依据“保证税收,简化税制”的精神,国家对原来的工商税收制度作了若干合理修正。
——蔡秀玲《新中国成立60年我国税制的沿革与思考》
(1)根据材料一井结合所学知识,指出两税法实施前后中国古代赋税征收有何变化,并且分析变化产生的原因。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新中国在过渡时期税制改革的积极作用。
A.赋役征税以银为主 | B.广东怀集盛产白银 |
C.人身依附关系松弛 | D.政府强力扩大税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