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控制了西欧社会的精神生活 |
B.促进了近代教育文化的产生 |
C.客观上推动了自然科学发展 |
D.与世俗王权互相利用和竞争 |
A.西方传教士对中国文化渗透较深 | B.明清“西学东渐”主流是传播科技 |
C.清朝统治推行者开放的对外政策 | D.康熙帝对西方的科学技术非常重视 |
A.广大人民群众关心国事 | B.民族危机动摇清政府统治基础 |
C.维新变法运动拉开序幕 | D.台湾人民积极投身反割台斗争 |
A.在甲午战后所获特权未得到落实 | B.在重庆贸易活动日益频繁 |
C.企图与西方列强争夺在中国权益 | D.对华政策取决于英法态度 |
A.巩固清王朝的统治 | B.增强女真族凝聚力 |
C.确保公文流通顺畅 | D.维护满蒙友好关系 |
材料一 春秋战国时期,在“礼崩”的同时,法的意识、观念开始张扬,开始了对礼的突破。这一时期礼法关系、地位的消长、演变,在思想文化领域的表现,即是所谓的“礼法之争”。为了达到天下大“治”,儒法两家的焦点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即:第一,是否公布成文法。春秋前期各国的成文法都未公之于众,这反映了儒家“临事制刑,不预设法”的法律主张与实践。针对于此,法家则主张:惟“天下之吏民无不知法”,才能使“吏不敢以非法遇民,民又不敢犯法。”因而积极推动成文法的公布。第二,是否依法办事。儒家认为只要统治者“帅以正,(民)孰敢不正”,礼可以实行,刑就有了保证。而法家针对道德治国论提出了“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的社会治理主张,只是“刑无等级”说对君主并不适用。
——摘编自李学功《战国制度史》
材料二 源于周礼的“八辟丽邦法”发展至汉代,形成了“先请”制度。所谓“先请”是汉代法律赋予贵族官僚的一项特权,指有罪不能像一般人那样依法处置,拘审定罪前须先请示皇帝定夺。凡应先请而不予先请的,都以违法论之,一旦发现,当事人将受到严惩。先请在两汉时虽已经规定于法律之中,但仍属临时措置,而且“八议”也只是随着《周礼》之传播方才流行于社会,故其时“尚未以八议入律”。三国曹魏制订新律正式将“八议”列入律文,亲、故、贤、能、功、贵、勤、宾八类应议者享有各种减免罪刑的特权。
——摘编自薛菁《魏晋南北朝刑法体制研究》
材料三 在清末变法修律过程中;“礼教派”与“法理派”围绕新式法典的修订产生了“礼法之争”,双方为驳倒对方并贯彻己方的主张,精心研习法律,著书立说,使法律思想的研究和相关机构的兴办一片繁荣。新律吸收资产阶级法律形式建立起近代法律体系,引进资产阶级的法律原则和制度,删减了旧律中落后与野蛮的内容。同时新律也最大限度地考虑到了礼教在中国的广泛影响,使礼教在新律中得以体现。新律虽然在清末多未能实行,但有些内容在民国时期被作为立法根据或蓝本,甚至被直接沿用。
——摘编自张洪林《中国传统法律文化》
(1)根据材料一指出儒法两家的主张,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当时的社会土壤如何催生出“礼法之争”。
(2)根据材料二概括这一时期法律变化的实质,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其原因。
(3)根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评价清末的“礼法之争”。
A.社会贫富差距不断加大 | B.经济危机的风险在加剧 |
C.已经确立世界经济霸权 | D.股市上涨反映经济繁荣 |
1963年高等学校学科专业目录 (部分) | 2012年高等学校学科专业目录 (部分) | ||||||
专业门类 | 专业类数量 | 专业数量 | 专业数量比例(%) | 专业门类 | 专业类数量 | 专业数量 | 专业数量比例(%) |
工科 | 14 | 207 | 47.9 | 工学 | 31 | 169 | 33.40 |
文科 | 0 | 53 | 12.3 | 文学 | 3 | 76 | 15.02 |
理科 | 0 | 42 | 9.7 | 管理学 | 9 | 46 | 9.09 |
农科 | 0 | 33 | 7.6 | 医学 | 11 | 44 | 8.70 |
财经 | 0 | 10 | 2.3 | 理学 | 12 | 36 | 7.11 |
医科 | 0 | 10 | 2.3 | 法学 | 6 | 32 | 6.32 |
政法 | 0 | 2 | 0.5 | 经济学 | 4 | 17 | 3.36 |
其它 | 略 | 略 | 略 | 其它 | 略 | 略 | 略 |
A.国家发展和社会需求 | B.“科教兴国”理念的提出 |
C.国家工业化发展战略 | D.国际局势的重大变化 |
A.结束了“左”倾的政治路线 | B.践行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 |
C.确立了经济体制改革的方针 | D.国民经济实现了协调发展 |
A.严重动摇了清王朝政治根基 | B.体现出公共管理职能近代化趋势 |
C.有利于建立高效的行政体系 | D.加强了朝廷对基层的渗透与控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