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促成儒学取得正统地位 | B.体现了儒表法里的特征 |
C.适应国家治理方式调整 | D.推动了宗族势力的发展 |
A.君主专制制度空前加强 | B.体现了儒家思想的新发展 |
C.制约了君主的专制权力 | D.形成“天人合一”的哲学观 |
内涵 | |
西周 | 贵族的最后一个等级,大多受过“六艺”教育。 |
春秋战国 | 指文士,即具有一定知识和才学、专门从事文化活动的特殊阶层,来源广泛,派别众多,为各诸侯国所重视。 |
两汉(武帝后) | 儒学之士,学习儒家“五经”、“六艺”等。 |
魏晋 | 以家族为基础,以门第为标准,在社会上形成的地主阶级中的特权阶层。 |
隋唐宋元 | 泛指读书人,来源广泛。 |
明清 | 指秀才以上的读书人,以学“四书”“五经”为主。 |
A.重视教育,书院大量兴起 | B."推恩令"使白衣卿相迭出 |
C.儒学的政治影响力加强 | D.注重人才出身的察举制改革 |
A.两人修史方式的不同 | B.中央集权的不断加强 |
C.母系意识影响力减弱 | D.儒家思想影响力增强 |
A.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 B.选官制度的改革 |
C.主流价值观的变动 | D.君主专制的加强 |
材料:有学者认为,与其他国家相比,中国最独特之处在于,我们是唯一保持了两千年中央集权制度的国家。中国历史上的众多制度创新,从本质上来说,都围绕着四大基本制度而展开。这四个基础性制度,如四根“支柱”共同支撑起中央集权的“大厦”,历经上千年的打磨和探索,日渐趋于精致完善,在明清时期达到巅峰。图示如下: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图中每项制度是如何加强中央集权的。
(2)根据所学知识,概括我国古代选官制度演变的趋势。
A.神化儒家学术强调“独尊儒术”的必要 | B.吸收道家、阴阳家学说改造儒学 |
C.利用儒家的仁德之政解决现实需要 | D.利用“天人合一”观念论证 |
材料一 董仲舒在孔子“宽猛相济”和荀子“隆礼重法”思想的基础上提出“大德小刑”,德主刑辅,不准民间私授律学和私家收徒讲授法律,禁止百姓抄写或刻印法典。因此,民间法律教育一片空白,百姓不知法律条文,更谈不上知法用法。东汉以来马融、郑玄等儒学大师积极参与说经解律,他们对法律的注释也逐渐具有了法律效力。北魏律规定,祖父母或父母年迈,家中又无成年子孙或期亲近属进行赡养,该罪犯可以依法暂时不执行所判徒、流、死刑,责成其回家尽孝,待为老人养老送终后,再执行原来的刑法。
——摘编自张晋藩主编《中国法制史》等
材料二 美国的法律教化重视学校教育,采取情境模拟、案例教学、社区参与等方法,注重普及法律知识,树立法治意识。同时将法律教化与公共文化设施相融合,许多城市能看到宪法广场、宪法公园、警察博物馆、犯罪博物馆等专题法律教化设施。民众随时可以接触和感受法治,将法律与个人的自由、权利紧密结合,增强法律在公众心中的认同感和归属感。
——摘编自范沁芳《美国的法律教化》
请回答: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两汉到魏晋南北朝时期的社会法律意识,并说明其原因。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在法律与教化方面古代中国与美国的不同之处。
A.压制知识分子 | B.区别对待古文化 | C.完善法律机制 | D.加强君主专制统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