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国家助学贷款由国家指定的商业银行面向在校全日制高等学校经济困难学生发放.用于帮助他们支付在校期间的学习和日常生活费.从
年秋季学期起,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由不超过
元提高至不超过
元,助学贷款偿还本金的宽限期从
年延长到
年.假如学生甲在本科期间共申请到
元的助学贷款,并承诺在毕业后
年内还清,已知该学生毕业后立即参加工作,第一年的月工资为
元,第
个月开始,每个月工资比前一个月增加
直到
元,此后工资不再浮动.
(1)学生甲参加工作后第几个月的月工资达到
元;
(2)如果学生甲从参加工作后的第一个月开始,每个月除了偿还应有的利息外,助学贷款的本金按如下规则偿还:前
个月每个月偿还本金
元,第
个月开始到第
个月每个月偿还的本金比前一个月多
元,第
个月偿还剩余的本金.则他第
个月的工资是否足够偿还剩余的本金.
(参考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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