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是封建社会地主阶级的土地私有制 | B.具有户籍、土地、赋税制等多重性 |
C.利于增加财政收入和缓和社会矛盾 | D.实现了对封建社会土地兼并的抑制 |
A.有助于抑制土地兼并 | B.有利于增加政府财政收入 |
C.改变了旧的征税标准 | D.保障了农民的生产时间 |
A.摊丁入亩 | B.两税法 | C.一条鞭法 | D.租庸调制 |
A.减少政府税收 | B.促进农业发展 |
C.增加交税次数 | D.简化税收名目 |
A.实施赋税制度改革的必要性 | B.门阀士族危及政府统治 |
C.重农抑商政策阻碍商业发展 | D.土地兼并激化社会矛盾 |
材料一 民年七至十四岁出口赋钱,人二十三。二十钱以食天子,其三钱者,武帝加口钱以补车骑马。
——摘编自《汉书》卷七
民年十五以上至五十六出赋钱,人百二十为一算,为治库并车马。
——摘编自《汉书》卷一
材料二 唐承隋制,前期赋役上实行租庸调。所谓“有田则有租,有身则有庸;有户则有调”,它是以民户授田为基础和前提。天宝十四年开始的“安史之乱”是唐朝财政制度的一个重要转折点。安史之乱后,中原经济残破,土地兼并严重,农户大半逃亡,管理乏力,国库空虚,但支出不减;征调不已。赋役失衡,农民负担严重。两税法是针对以上诸多社会问题而制定的,“户无主客,以见居为簿;人无丁中,以贫富为差”,只要在当地有资产、土地,就算当地人,上籍征税。这在一定程度上扩大了征税范围、税负相对公平,当然更主要是满足中央政府的财力需求;以维护政权和社会稳定。
——摘编自朱红琼《唐朝财政制度演变对国家治理能力的影响》
(1)根据材料一、指出汉代赋税制度有何特点。(2)根据材料二、说明唐代赋税征收依据的变化,阐释其原因。
(3)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两税法的意义。
A.合理优化了全国人口分布 | B.以严密的户籍登记为基础 |
C.有助于解决土地兼并顽疾 | D.易导致国家出现征兵困难 |
A.引发了藩镇割据 | B.推动了税制改革 | C.加剧了农业衰退 | D.促进了人口迁徙 |
材料一 唐人陆贽论及租庸调制时说:“丁男一人,投田百亩,但岁纳租税二石而已。言以公田假人,而收其租入,故谓之租”。租庸调征缴只以丁身为依据,而不计其余,并不考虑农户的实际占有土地情况,其弊端是十分明显的。而且租庸调的征收颜由唐朝统一确定,长期以来一直保持不变,虽然有其稳定性,但其不能依据社会经济发展形势的变化而做出调整,有其不能根据土地实际占有状况的变化而主动调整,存有明显的僵化缺陷。唐制规定贵族、官僚户和其他特殊身份之人可以免除租调徭役,而一些人庇荫在这些特权户之下,逃税、避税,使国家征税额也随之减少。公元780年,租庸调制因为实际上的完全“废坏”而被两税法所取代。
——到阳《试论唐代租庸调制的制度缺陷和执行弊端》
材料二 唐代租庸调税制的特点是“有田则有租,有家则有调,有身则有庸"。在这种税制下,皇空贵戚、官僚贵族、孝子顺孙、义夫节妇、逃户流民为了生存投靠地主豪强做荫户,不承担国家的租税徭役。由此,只有30%至50%的户和14%的人口承担国家的全部租税,租税负担处于极不合理状态。建中元年(780年),德宗下令:“令黜陟观察使及州县长官,据旧征税数,及人户土客,定等第钱数多少,为夏、秋两税"。两税法在预算上实行“量出为入”的原则。每年财政经费先计算数颤,然后按照各地的土地、人口、条件等实际情况进行分配,分配时坚持贫富有差,税负均等。这一原则防止了地方官吏强取豪夺,多收多征,加重民众的负担。
——张帆《中国古代经济简史》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唐代租庸调制推行的基础,并分析租庸调制“废坏”的原因。(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唐代两税法实施的的背景,并说明其引发的赋税变化。
A.推动了租庸调制继续实行 | B.杜绝了土地兼并的问题 |
C.加重了对农民的人身控制 | D.增加了国家的财政收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