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在地方逐步推行 | B.遭到地主普遍抵制 |
C.引起民众的反抗 | D.受到地方各种阻挠 |
材料一 中国古代的选官制度大致经历了世官制、客卿制、察举制、九品中正制和科举制五个发展阶段,每一个阶段都是对前一个阶段的继承与发展,其中尤以科举制最具制度理性。在封建社会,科举制是相对公平的人才选拔方式,更是封建王朝吸引人才充实政权的主要方式。随着中华文化圈的不断扩大,科举制度也影响了东亚、东南亚,甚至西方国家和地区。直至今天,世界各国的考试制度仍有科举制度的影子。
——摘编自李双壁《入仕之途—中西选官制度比较研究》
材料二 中国古代的科举制对西方文官制度的产生和形成起到了非常重大的影响。西方国家的现代文官制度正是在借鉴中国古代科举制形式上,依据西方近现代文明的客观发展需要建立起来的。但由于双方的历史背景的不同,科举制与西方文官制度也存在差异。科举考试的内容大多以儒家经典为主要内容,考试方式总体上来讲比较简单,规则和程序也较简单;西方的文官制度一般要分为笔试与口试两种,通过笔试可以达到测验个人文字、分析、思维等各方面的综合能力。对于西方文官制度,各个国家基本上都有相关的法律、法规来保障其实施过程中的正规性;科举制由于是服务于专制的政治体制,以皇权为中心,因此带有很强的随意性和人治化的内容,不利于制度的建立和完善。科举制度下的官员考核和晋升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往往被个人的好恶、人情关系所替代,而不是以被考核者的能力评定的。文官制度对文官的考核、晋升也大多有一定的程序和途径,如考试晋升、考核晋升等方式。正是这种差异,使得中国古代先进的科举选官制度于近代落伍,及至清末废除。
——摘编自柯海丽《中西方选官制度之比较》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述中国古代选官制度中科举制相较于前四个阶段最具制度理性的表现。(2)根据材料二中东西方两种制度的比较,结合所学知识,分析科举制于中国近代落伍的原因。
材料一 我国古代法典编撰,大致经历了由习惯到习惯法,再至成文法并到法典化的发展历程。从夏朝出现习惯法,到商周奴隶制法律制度的完善,再到战国时《法经》开创成文法典之先河,后经秦汉魏晋南北朝至唐朝时,古代法典编纂技术和法律制度逐步成型并达到顶峰。《唐律疏议》不仅成为宋元明清历代制定和解释律典的蓝本,而且对古代日本、朝鲜、越南等国建立和完善封建法制都发生了广泛的影响,它的体例与规定已经达到了古代世界刑法之最高成就。
——何勤华《中国古代“出礼入刑”传统之赓续与创新》
材料二 “中国法律儒家化”命题,系在民国时期由陶希圣、陈寅恪初步提出,并由瞿同祖系统阐释。该命题认为,秦汉律典“纯本于法家精神”,以“同一性行为规范”为治国之具;自汉朝起,儒生屡以律学章句、经义折狱等手段,将儒家强调差异性的礼义引入法律实践中;从曹魏到隋唐,引礼入律逐步完成,儒家化的律典成为法律的正统。
——赖骏楠景风华《法律儒家化未曾发生——以家庭法制为中心》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中国古代法制建设的特点。(2)根据上述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述中国古代法律儒家化的表现。
A.有强烈的政治目的 | B.维护了教会的权威 |
C.丰富了人们的生活 | D.推动了经济的发展 |
A.共和政体名存实亡 | B.党派之间纷争不断 |
C.政党政治尚不成熟 | D.民主意识荡然无存 |
A.融入了儒家仁政思想 | B.是礼法结合的典范 |
C.带有浓厚的阶级色彩 | D.具有轻罪重罚特点 |
材料 在近现代中国,尤其是20世纪20年代以来,政党逐渐成为了民族与国家之间的连结者。中国共产党始终以党的意识形态和组织体系的建设,来引领近现代中国“民族—国家”的双重建构。在民族独立运动时期,中国共产党以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为号召,团结领导中华民族,实现了民族独立。在民族国家建构时期,中国共产党将党的组织体系和意识形态共同嵌入国家的制度结构中,逐渐完成了国家政权和民族认同的双重建构。它将国家权力的触角延伸至社会最基层;同时,它培育了国民的民族意识,塑造了多元一体的中华民族共同体。中国共产党成为了中华民族团结的核心纽带:它用组织来团结人民的行动,缔造了中华民族的民族认同和国家政权。中国共产党成为了连结中华民族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之间的政治桥梁。
——摘编自王金红、李水胜《中国共产党与近现代中国的民族国家建构》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述中国共产党如何引领近现代中国“民族一国家”的双重建构。(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推动近现代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形成的因素。
2000年 | 2005年 | 2010年 | 2015年 | 2022年 | |
美元 | 45 | 44 | 41.9 | 41.73 | 43.38 |
欧元 | 29 | 34 | 37.4 | 30.93 | 29.31 |
日元 | 15 | 11 | 9.4 | 8.33 | 7.59 |
英镑 | 11 | 11 | 11.3 | 8.09 | 7.44 |
人民币 | 一 | 一 | 一 | 10.92 | 12.28 |
A.美元已丧失货币主导地位 | B.世界多极化趋势愈加凸显 |
C.布雷顿森林体系趋于解体 | D.世界经济新秩序亟待建立 |
材料一 格劳秀斯(1583~1645),荷兰著名的法学家之一。代表作《海洋自由论》和《战争与和平法》等凝聚着他的法学思想。他在《海洋自由论》中主张荷兰拥有本国的海事权利,葡萄牙以及任何其他国家都没有独占东印度群岛航行、渔业和贸易的权利。他在《战争与和平法》中认为,主权是国家存在的原则,他国不得干涉;战争在无政府国际社会不可避免,但应当受到限制,其目的道德与否非常关键;国家间应有共同的道德标准和法律规范来约束各国行为。格劳秀斯的国际法思想对现代国际法的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和国际经济贸易法产生深远影响。
——摘编自卢玮《战争与和平法:格劳秀斯国际思想的法律表达》等
材料二 20世纪50年代后,英国学派则更看重国家主权的存在,认为国际法并非每时每刻都能得到运用的秩序手段;1999年,剑桥学派塔克则认为格劳秀斯为东印度公司和荷兰发动战争的权利进行辩护是出于利益的考虑,并非出于“正义战争”的理由;2006年,神学派系杰弗里提出了颠覆性的解读,她认为格劳秀斯在关键时刻表现出虔诚基督徒惯有的和平主义倾向,包括反对正义战争。
——摘编自张云雷《国际关系研究中的格劳秀斯与格劳秀斯传统》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格劳秀斯提出国际法学说的时代背景、并简析其作用。(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对20世纪50年代以来关于格劳秀斯国际法学说的学术争论进行评析。
材料一 秦汉时期今贵州大部分地区已纳入中央集权制度统一的郡县体制,但所设郡县只不过是中央王朝的政治和军事据点,而广大地区仍为当地土著民族的上层直接统治,实为“郡国”并存。……隋文帝统一全国而对今贵州大部分地区则鞭长莫及,唐代实行羁縻州制而使这里变为经制州、羁縻州和少数民族地方政权并存的“三管齐下”。
——摘编自黄才贵《独特的社会经纬——贵州制度文化》
材料二 元代在今贵州一概取消地方民族政权并改羁縻州峒制,通过以地势分属的四川、湖广和云南3个行省,全面推行土司制。明代在今贵州境实行“土流并置,军政分管”的政策,卫所和土司各有辖地,互有分工,卫所管军户,土司主要管理当地少数民族。卫所插入土司地区,控扼军事要道,并以此为据点,逐渐实行“改土归流”。清代在贵州实行大规模的改土归流,将各长官司置于府、州、县的管辖之下,或增设副司以分其权,或收为土舍、土弁听流官调遣,许多土司已是名存实亡。
——摘编自黄才贵《独特的社会经纬——贵州制度文化》
(1)根据材料一、概括秦汉至唐时期贵州地区边疆治理的特点。(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与秦汉至唐时期相比,元代以后贵州地区边疆治理的变化,并说明其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