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科举制度产生于隋而确立于唐。因为有多种科目,“分科举人”,故名科举。与重点在于推荐的察举相比,科举制度的特点在于,考生可以“怀牒自列于州县”,自由报考;而且“取士不问家世”,“一切以程文为去留”,没有如“入门兼美”一类的附加条件……较之于察举制,科举制打破了与“德”“名”相关联的门第背景的限制,是一个重大历史进步;但它完全按考试成绩选拔人才,显然亦非一切方面都优于察举。
——摘编自袁行霈等《中华文明史(第三卷)》
材料二:英国根据《关于建立常任文官制度的报告》的建议,颁布法令建立文官委员会,一切文官职务的任命,都必须根据文官委员会委员们的规定,通过公开竞争考试。委员们在财政部的监督下,有权独立决定被录用文官必须具备的合格条件。从考试的形式上来看,只提出了笔试的形式,而面试、口试在《关于建立常任文官制度的报告》中无任何显示。这不能保证选用人才不但具有理论水平,而且具有较强的综合能力,比如像处理日常事务的实际能力以及对于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等等。《关于建立常任文官制度的报告》指出:只有通过公开考试表明具有“通才”智力后,才能被择优录用。英国传统认为“通才”智力就是有高度的文化修养和广博的社会知识,因此高级文官的考试以牛津、剑桥等一流大学的优等学位资格为依据。牛津、剑桥这一类学校的毕业生虽然能言善辩,具有开阔的视野和综合考虑问题的能力,但缺乏必要的专业知识。这势必造成各部门外行领导内行的现象。
——摘编自田常华《19世纪中叶英国文官制度改革剖析》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归纳科举制与察举制相比的“重大历史进步”之处,扼要说明科举制“亦非一切方面都优于察举”的主要表现。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评价《关于建立常任文官制度的报告》中有关文官改革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