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下表表明中国古代赋税的演变趋势是( )
时期 | 赋税制度 | 内容 |
北魏 | 租调徭役 | 户调帛二匹,絮二斤,丝一斤,乘二十石 |
隋至唐中期 | 租庸调制 | 凡丁岁役二句,无事则收其庸 |
唐中后期 | 两税法 | 户无主客,以现居为薄,人无丁中,以贫富为差 |
A.人身束缚逐渐减弱 | B.农民负担不断减轻 |
C.土地兼并愈发严重 | D.政府赋税剥削沉重 |
材料 商鞅“一民于农战,一语足以尽之”,土地变革是其整个变法过程中的重要部分。商鞅在承认私人土地扩张的同时,鼓励人们多垦土地。在田租方面,秦国有“初租禾”的规定,结合农地的产量,按照一定的租律,校订出一个常数,做固定租额。鼓励农民在交完国家田赋的基础上留有余额,鼓励他们提高作物的产量来免除其负担的徭役、获得爵位。商鞅一方面禁止小农迁徙;另一方面,发布优惠的政策吸引其他各国的流民。商鞅剥夺了氏族奴隶主贵族们及其供养的士子门客“不课不纳”的特权,促使这些人回归到土地上自食其力,进行耕作开垦。商鞅禁止贵族富户雇工,被雇的小农归乡务农,雇人的贵族富户需亲自耕种。
——摘编自赵明、王大鹏《商鞅的土地变法研究》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商鞅的土地变法措施。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评商鞅的土地变法。
A.适应了古代专制权力强化的趋势 | B.提高了中央的行政效率 |
C.保障了监察权力机构的高效运作 | D.缓和了官员内部的矛盾 |
材料一 “夫法者,所以兴功惧暴也。律者,所以定分止争也。”
“有生法、有守法、有法于法。夫生法者君也,守法者臣也,法于法者民也,君臣上下贵贱皆从法,此之谓大治。”
“故法者天下之至道也,圣君之实用也。”
——《管子》
材料二 北洋军阀专制独裁统治,公开践踏民主法律,使我国法治建设面临危机。此种情况下,以孙中山为首的国民党建立革命根据地广州国民政府,举兵北伐。在北伐过程中,蒋介石于武汉另立国民政府,制定法律制度颁布施行,在政治、军事、土地、人权等方面均颁布一系列法律条文,有《中华民国国民政府组织法》《中华民国暂行新刑律》《陆军刑律》《商民运动决议案》《佃农保护法》《工人运动决议案》《妇女运动决议案》等。在共产党作用下,法律制度建设倾向工农等下层人民,注意到人民的重要地位,使得社会身份得以重视,这在近代中国法制史上公开颁令是第一次。
——摘编自姚庆《论中国近代法治建设转型之路》
材料三 无论是土地革命时期《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所明确的“苏维埃政权属于工人、农民、红军战士及一切劳苦民众”,还是抗日战争时期以便利人民群众、维护群众根本利益为目的马锡五审判方式;无论是新中国第一部宪法中所确立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还是新时代法治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理念;无论是立法领域,还是执法、司法领域,维护和保障人民利益始终是法治建设的主旋律,都使得我国法治具有了不同于其他国家法治的鲜明特色。
——摘编自王春业《论百年来党领导法治建设的基本经验与未来展望》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管子的主要法治思想。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国民政府法治建设的特点。
(3)综合以上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谈谈你对我国当代法治建设的认识。
A.君主专制的加强 | B.避免造成机构的重叠 |
C.台谏分置的弊端 | D.加强监察制度的权威 |
材料 汉文帝时,鉴于当时继续沿用黥、劓、斩在右趾等肉刑,不利于政权的稳固,开始考虑改革肉刑。文帝开始刑罚改革的直接起因是在文帝十三年,齐太仓令获罪当施黥刑,其小女缇萦上书请求将自己没官为奴,替父赎罪,并指出肉刑制度断绝犯人自新之路的严重问题。文帝为之所动,下令废除肉刑。把黥刑(墨刑)改为髡、钳、城、旦、舂(去发颈部系铁圈服苦役五年);劓刑改为笞三百;斩左趾(砍左脚)改为笞五百。景帝继位后,在文帝基础上对肉刑制度作进一步改革。他主持重定律令,将文帝时劓刑笞三百,改为笞二百;斩左趾笞五百,改为笞五百。景帝又颁布《垂(音)令》,规定笞杖尺寸,以竹板制成,削平竹节,以及行刑不得换人等,使得刑制改革向前迈了一大步。
——摘编自武树臣《中国传统法律文化》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文景时期废除肉刑、减轻刑罚的背景。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评文景时期废除肉刑、减轻刑罚的相关措施。
A.根本目的是维护社会安定 | B.表明古代立法体系逐渐成熟 |
C.触及根本政治制度的变革 | D.体现出已由人治转变为法治 |
A.官员个人素质的提升 | B.儒学统治地位的巩固 |
C.秦国治国理念的转变 | D.不同政治思想的融合 |
A.扩大丞相权力 | B.提高行政效率 | C.加强中央集权 | D.监察三公九卿 |
A.推动了近代教育普及 | B.转变人才培养机制 |
C.传播了爱国主义思想 | D.固守旧式教育理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