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代 | 夏商周 | 秦汉 | 魏晋 | 宋元 |
称谓 | 臣、人、众、野人 | 夫、仆 | 田客、部曲 | 佃客、庄客、农户 |
A.士大夫阶层不断丧失对土地的占有权 | B.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的形成与强化 |
C.农民对地主和国家的依附关系的松弛 | D.自耕农阶级在曲折中渐趋发展壮大 |
A.保证了农民的生产耕作时间 | B.促进农产品商品化 |
C.减轻政府对农民的人身控制 | D.催生新的经济因素 |
A.推动世界经济发展 | B.顺应经济全球化趋势 |
C.完善社会主义法制 | D.刺激消费和鼓励投资 |
材料一 (田赋方面)汉高祖实行十五税一的税率,到汉景帝时改为三十税一;汉朝人头税分口赋、算赋。规定7—14岁每人每年缴口赋20钱,汉武帝以后加征3钱,15—56岁每人每年出算赋120钱,商人和奴婢的算赋还要加倍,汉朝还征收财产税,对财产总额征税“税民资”,甚至农民饲养六畜都要缴税。此外还有名目杂多的徭役。
材料二 唐朝实行租庸调制,针对21——59岁之御的茂年男子征收。租、调之外的役,可以用“庸”代替。租庸调制的基础,是国家向成年男子授田的均田制。780年,唐朝政府废除租庸调,改行两税法,以国家财政支出确定赋税总额,然后将总额分解到各地,按田亩征收地税,按人丁、资产征税户税,分夏、秋两次征收。
——摘编自《国家制度与社会治理》
(1)根据材料一,概括汉朝税役制度的特点。(2)根据材料二及所学知识,指出两税法相对于租庸调制的变化并说明其原因。
赋税之变
材料一 如图为1970年西安市南郊出土的“怀集庸调”银饼。银饼正面刻有铭文:“怀集县(属岭南道广州),开十(开元十年),庸调银拾两,专当官令王文乐、典陈友、匠高童”。(注;这是唐朝岭南道广州怀集百姓所纳庸调在上缴朝廷时,由地方官府折纳的银饼)
材料二 两税法实施后的一千多年中,按资产收税,收取货币,成为赋税变化的主流。这也是明代“一条鞭法”等制度的主要内容。土地占有量是核定资产、征收赋税的首要依据,清代康熙帝时实行“摊丁入亩”,以康熙五十年的人丁数作为征收丁税的固定丁数,以后“滋生人丁,永不加赋”。
——摘编自李剑农《中国经济史稿》
(1)材料一“怀集庸调银饼”对研究唐代历史有何史料价值。(2)根据以上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要评价中国古代赋役制度的演变。
A.农民没有劳动工具 | B.农民没有人身自由 |
C.封建土地所有制 | D.等级森严的君主专制 |
A.两税法 | B.租庸调制 | C.一条鞭法 | D.摊丁入亩 |
A.抑制豪强势力的膨胀 | B.推动北方荒地的开发 |
C.加速北魏政权的汉化 | D.打击北民南迁的现象 |
A.商品经济的发展繁荣 | B.实物税到货币税的转变 |
C.人身依附关系的松弛 | D.国家赋税管理逐步规范 |
A.助推了小农经济的发展 | B.有利于家庭规模的扩大 |
C.简化了赋税的征收手续 | D.促进了农产品的商品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