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 1872年,明治政府颁布的《学制》,宣布要从小学抓起,务期做到“邑无不学之户,家无不学之人”的普及初等国民教育方针。同时阐明教育就是要用近代的科学文化知识和技能从少儿时期起就武装国民的头脑。经过明治维新以来大力输入西方先进科技,通过教育这一传授手段加以消化、吸收,日本近代的理、工、化、医、农等各种科学技术水平不断迅速地提高,并有一些独创性。比如,20世纪初造船工业、纺织工业和海上交通运输业都已达到世界先进水平。1890年以明治天皇名义颁发《教育敕语》,确定了以儒家思想道德为中心的教育方针,它力图将近代教育纳入以宣扬忠君爱国为灵魂的道德教育轨道。
——摘编自万峰《明治维新以来的日本教育》
(1)根据材料,概括1872年明治政府的教育改革理念。结合所学知识,指出明治政府为落实改革理念采取的政治和教育措施。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评明治维新中教育改革的措施。
材料 明朝初年的赋役制度主要沿袭了前代的赋税制度。在这样的赋役制度下,本应承担较多赋役的地方豪强为了逃避田赋和徭役,便通过勾结地方官员,隐匿人口、伪造文书、修改田则。随着地方贪腐之风日盛,田地被富豪不断兼并,贫苦农民无田却承担重赋,整个国家财政根基受到侵蚀,底层矛盾也不断激化。为应对严峻的社会形势,张居正推行了一条鞭法,主要内容有:第一,“赋税合并”,即将徭役跟税收合二为一。第二,“摊派到家”,赋税或徭役直接面向人民。第三,“白银征收”,所有的赋税或徭役均以白银的形式由国家接收。第四,“直收直运”,一切金银均由国家派专人收取。一条鞭法推动中国古代传统的财政税收结构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
——摘编自王人骏、赵海月《税制改革与社会转型》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述明中期赋税制度改革的背景。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明中期赋税制度改革的影响。
材料 二战时期日本在制定侵华后的扩张计划时,军队产生了战略选择的分歧:日本陆军主张北进,以苏联为假想敌;而海军主张南进。以美、英为假想敌。1936年,日本最高决策层决定“南北并进”。随后,日本驻东北的关东军在中蒙边界地带不断挑衅,以试探苏联和蒙古的军事实力。1939年,日本陆军挑起了“诺门坎事件”。1939年5月,日本关东军向驻守在诺门坎一带的苏军第57特别军发起攻击,“诺门坎事件”爆发。开战伊始,日本认为“大肃反”后的苏军已不足为虑,狂妄地宣称日军1个师团可以对付苏军3个师。斯大林任命朱可夫作为诺门坎战役的指挥官,朱可夫指挥苏蒙军队向日军发起猛烈的反攻,日军在苏联的装甲军团面前溃不成军,被迫向苏联求和。1940年,双方缔结了停战协定,日本发起的诺门坎战役宣告失利。
——摘编自葛妍《揭秘苏日诺门坎战役》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日本发动诺门坎战役的历史背景。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日本诺门坎战役失利的影响。
A.采取了自上而下的方式 | B.变法措施贪大求全 |
C.缺乏充分的思想动员 | D.没有得到广泛的社会支持 |
A.发动“雾月政变” | B.编纂《民法典》 |
C.废除雇佣兵制 | D.取得奥斯特里茨战役大捷 |
材料 汉初郡国并行,诸侯王国地位在中央政府管辖的郡之上。随着诸侯王势力膨胀,地方割据势力与朝廷之间的矛盾日益激化。景帝时,采纳晁错强硬削藩的建议,先后以各种罪名削去楚王、赵王和胶西王的部分封地,并下诏削夺吴王刘濞的会稽、豫章郡,结果引发吴楚七国之乱。平定叛乱后,景帝吸取汉初王国制度的教训,趁机采取了一系列控制诸侯王国势力的变革措施。首先,确立以郡为国的原则,新建王国不再跨郡,远不如旧王国强大。后来,景帝又下诏,“令诸侯王不得复治国”,免除诸侯王的行政权力;“天子为置吏”,彻底堵住各诸侯王从前通过任用官吏培植私党的途径;同时削减王国官吏,使他们的规模、仪制无法与朝廷抗衡。从此诸侯王强大难制的局面大为缓和,为汉武帝以推恩令进一步解决王国问题,创造了必要条件。
——改编自林剑鸣《秦汉史》等
(1)根据材料,简析汉初诸侯王国势力膨胀的制度因素。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比较汉景帝解决王国问题措施与汉武帝推恩令的不同之处。
A.儒学地位颠覆 | B.列强侵略加剧 |
C.政局变化迅速 | D.西学深入民心 |
A.个人奋斗决定社会关系变动 |
B.社会关系变化与商鞅变法相互推动 |
C.商鞅变法打击了旧贵族势力 |
D.战国时期的大变革造就了商鞅变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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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此时欧洲战争策源地正式形成 | B.德法处于“奇怪的战争”阶段 |
C.此图可示绥靖政策发展到顶峰 | D.苏德爆发战争使二战规模扩大 |
材料 秦孝公之后的历代秦君,在秦孝公《求贤令》的基础上实行客卿制度,并由此确立起布衣将相格局,保证了拥护和支持变法的智能之士得以进入国家政权机关并成为主导力量。他们执行变法的政策与法令,有效保证了秦国法治路线的连续性,从而有效地克服了宗室贵族专权的逆流,为秦国变法的最终胜利提供了保障。商鞅虽死而秦法未败,这是一个极其重要的原因。客卿与秦君是一种基于交换关系之上的君臣关系,一旦不再符合秦国需要或触犯秦律,秦君便可以随时罢黜、惩罚他们。
——摘编自马卫东《秦法未败探析》
(1)根据材料,概括秦国客卿的特点。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秦国客卿制度所取得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