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 唐代在中央和地方都设有医学博士,平时在地方巡医治病救人的同时进行医学教育,唐玄宗时期制定《广济方》,要求地方官员将其中常用的药方抄写下来,张榜天下,便于在疫情暴发时照方抓药,及时治疗。唐代政府设坊隔离,各州县设立“病人坊”,对病人收容、隔离、治疗,有效切断传染源,集中力量救治病人。唐代各级政府要求及时掩埋因疫致死尸体,禁止病人家属乱抛尸体,督促和鼓励家人将死者掩埋,有效防止通过尸体的疾病传播。
唐代中央政府会在暴发疫情之后调拨粮食发给地方或开放义仓赈济灾民,同时酌情针对灾情大小减免当地百姓的赋税,用以安抚民心维持社会稳定⋯⋯《册府元龟》中记载:“其有一家长大者皆死,所余孩稚十二至襁褓者,不能自活,必至夭伤,长吏勒其近亲收养,仍官中给两月粮,也具都数闻奏。”官府规定了对遗孤的近亲收养制度,而且会予以补助两个月的口粮,用以保障这些遗孤。
——摘编自代有利《唐代防疫体制及启示》
(1)概括唐代疫情防护的主要措施。(2)分析古代防疫对现代防疫有何启发。
A.技术进步推动农业生产繁荣 | B.内河航运加强东西部的联系 |
C.城乡交流促进民族工业产生 | D.新式交通便利工业品的销售 |
论据一 | 《资治通鉴》作为官方正史,支持杜宝该说法并将其收录。 |
论据二 | 《大业杂记》作者杜宝自述,其在隋炀帝时仕任秘书学士、宣德郎,曾参与修撰隋全国地理总图志。 |
论据三 | 《大业杂记》中离奇记载很多,如僧道神异之士操雷控电,御雷降雨。 |
论据四 | 据《大业杂记》记载,扬州数月即造出数万艘大船,但据学者考证,北宋时期全国每年仅能建造舟船3000余艘。 |
A.据论据一、万船巡游一事可信度增加 | B.据论据二、万船巡游一事可信度增加 |
C.据论据三、万船巡游一事可疑度增加 | D.据论据四、万船巡游一事可疑度增加 |
A.官吏职业素养较高 | B.官员施政有章可循 |
C.文书制度尊君抑臣 | D.吏治管理比较严密 |
A.抛弃重农抑商的政策 | B.价值观的冲突与矛盾 |
C.儒家传统义利观回归 | D.理学世俗化趋势加强 |
其年(长安二年)检校官奉敕总停(朝廷停罢检校官),君(指裴琳)则随停,例也。百姓众庶而谋,我君去矣。人斯悴矣。若不□命而诣阙(奔赴京都)乞留,道路相属。奉长安三年四月救:“元瑶清平化俗,奉法无私、人不忍欺,吏不敢犯……特听修旧检校。” |
A.德政是地方监察的价值导向 | B.中央与地方政府存在权力博弈行为 |
C.官僚考课呈现多元评价体系 | D.民间力量在国家治理中具有能动性 |
材料 《旧唐书》《新唐书》等史料均记载:唐强盛时,丝绸之路畅通无阻,包括波斯商人在内的胡商纷至沓来。他们将珍禽异兽、珠宝香料、玻璃器皿、金银货币、宗教信仰、音乐舞蹈、饮食服饰等带入中原,呈现出一派繁华景象。然而,萨珊波斯帝国却江河日下,风雨飘摇,危在旦夕。面对阿拉伯人势不可挡的政治威胁与军事进攻,萨珊国王耶兹底格德三世曾三度“遣使朝贡”,向唐朝求援。终因路途遥远,唐太宗爱莫能助。642年,阿拉伯大军在奈哈万德彻底摧毁萨珊军,攻克泰西封。耶兹底格德三世逃往中亚,651年卒于木鹿,萨珊王朝遂亡。耶兹底格德三世之子卑路斯逃至吐火罗(今阿富汗北部),求救于唐朝。为了安抚流亡的波斯王子,同时也出于对西部疆域安全的考虑,661年,唐朝在锡斯坦的首府疾陵城(今阿富汗西南部的扎兰季)设波斯都督府,拜卑路斯为都督。按照《中西交通史料汇编》第四册的记述,“唐代波斯都督府所辖境域,仅波斯东部边地而已”。翌年,卑路斯被唐高宗封为波斯王。据《册府元龟》记载,卑路斯两度“遣使访朝”,向唐高宗“献方物”,并于673年亲自来华。由于不断遭到阿拉伯人的进攻,674年卑路斯等波斯贵族入唐避难,定居长安。萨珊波斯亡国后的百余年间,唐朝对流亡、寓居、滞留于大唐境内的波斯王室后裔礼遇有加、诚信亲善。有学者认为,在新疆的一些少数民族可能就是已经融入中华文明的古波斯后裔。
——摘编自雷钰《丝绸之路见证下中国与波斯的友好关系》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唐朝与波斯友好交流的主要内容。(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要进一步研究唐朝与波斯关系还需哪些方面的史料。
时代 | 基本情况 |
先秦、秦 | 决溢改道的记载很少 |
西汉 | 决溢达十次之多,其中五次都导致了改道 |
东汉 | 决溢一次。前期河患严重,王景治黄后河患减轻 |
魏晋—隋 | 长期安流,三百多年只有三次决溢 |
A.治河官员的贤愚 | B.历史记述的疏密 | C.农耕区域的伸缩 | D.封建王朝的盛衰 |
宋元时期关于粉壁内容的部分文献记载
出处 | 描述 |
《苏轼文集》 | 愿公明以告诸邑令佐,使召诸保正,告以法律,谕以祸福,约以必行,仍录条粉壁晓示,且立赏召人告官。 |
《宋会要辑稿》 | 今欲县委县丞, 如均税事体,置丁税一司…仍抄录人名, 逐乡置粉壁,大字书写, 晓示通知每岁一易。 |
《通制条格》(元) | 违犯之人,初犯痛行断最,于门首泥置粉壁, 书写过名。若三年改过,许令除籍。 |
A.推动了乡约与法律的合流 | B.维护了基层社会稳定 |
C.完成了法律的体系化建构 | D.提升了社会治理能力 |
民父以诬逮。其子诉于刑部,法司坐以越诉,太祖曰:“子诉父枉,出于至情,不可罪。” | 《明史·刑法志》 |
有子犯法,父贿求免者,御史欲并论文。太祖曰:“子论死,父救之,情也,但论其子,赦其父。” | 《明史·刑法志》 |
山阳民,父得罪当杖,子请代。上曰:“朕为孝子屈法。” | 《明史纪事本末·开国规模》 |
A.以德化民 | B.明德慎罚 | C.刑主德辅 | D.外儒内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