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完善科举制度 | B.保障官员素质 |
C.打击贵族势力 | D.强化严刑酷法 |
A.维护了专制君主的权威地位 | B.确保了君相关系的长期和谐 |
C.减少了中枢机构的决策失误 | D.促进了司法制度的发展完善 |
A.有利于增强监察机构的效能 | B.确保了官僚机构的廉洁和效率 |
C.有利于强化中央对地方管理 | D.推动了封建君主专制达到顶峰 |
A.旨在加强中央对地方的统治 | B.表明汉代王国问题并未解决 |
C.反映出汉代中央集权的强化 | D.说明汉代监察制度日益完善 |
材料一 中国古代监察体制是一项系统性的制度设计。中国古代地方监察机关与地方行政机关相分离,直接从属于中央监察机关。中国古代监察范围宽泛,如汉初的《监御史九条》中,监察有讼者、盗贼者、伪铸钱者、非所当服者等。弹奏对象既可纠弹“官非其人”,也可议奏言“政非其理”。据统计,清代科道官共上奏疏687篇,其中弹劾之疏约占30%,言事之疏约占70%,许多事项实际上都是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一般事务。中国古代的监察不仅“劾”,还有“举(荐)”,其功能是罚赏俱有。此外,古代监察在违法犯罪发生之前就介入“事前监察”。在帝国政体下,监察的独立只能是外在的、相对的,而依附皇权是内在的、绝对的。
——摘编自艾永明《中国古代监察体制》
材料二 孙中山的三民主义之民权主义的核心是五权宪法,其中监察权独立的思想,是他继承了中国古代监察权独立和吸收了欧美议会监察权制衡思想溶合而成的。其主要思想是“权能分治”、“五权独立”从而将监察院独立于立法机关之外,避免立法权过大,影响监察权的功能和行政权的运转。同时,监察院仅对国民大会负责,总统无权干预监察院行使职权,而监察院有权对总统行使弹劾权。这样,“权能分治”的理论为监察权对总统行使提供了理论依据。
——《民国时期的监察制度评析》
材料三 新时代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对反腐败体制机制的完善与发展。中国的监察体制改革正逐渐步入深水区,面临着一系列需要探索实践的困境。从斯大林开始,苏联监察体制逐渐失去效力,导致苏联出现了高度集权的政治体制。中国的改革必须坚定不移贯彻创新发展理念,从监察职能延伸、监察主体的合理构建、纪法与法法的衔接以及权力监督格局上进行路径创新,进一步提升国家腐败治理能力。
——摘编自聂应德、付扬《试论我国监察体制的创新发展》
(1)根据材料一,概括中国古代监察体制的基本特点。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孙中山提出监察权独立的影响。
(3)根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新时期重视监察体制建设的意义。
A.加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 | B.削弱地方官员权力 |
C.消除地方官场腐败现象 | D.完善地方监察体系 |
A.保证了监察的公正性 | B.使监察权凌驾于行政权之上 |
C.避免了朝廷政令失误 | D.有利于提高国家的治理效能 |
A.利于维护皇权 | B.说明丞相职权缩小 |
C.意在提高效率 | D.符合监察官的职责 |
A.增强地方政府的自主性 | B.打击世家大族的势力 |
C.促进地方政府吏治清明 | D.扩大人才选拔的范围 |
A.中枢决策过程发生异变 | B.制度建设规范权力运行 |
C.君主专制统治渐趋衰弱 | D.君臣猜忌彼此相互倾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