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从唐太宗开始,唐代就遵循着“中国既安,四夷自服”的方针,奉行积极的对外开放政策。唐代外国人的来华与留居大致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来唐朝贺、奏事、进贡等使臣;入质或入充侍卫的外国蕃王子弟、酋长;慕中华之风而归附或流寓中土者;来唐传教的僧侣;来唐贸易的商胡。外国使臣由鸿胪寺接待,来唐传教士由礼部和鸿胪寺管理,市舶司和互市监负责管理来华外商。唐朝对寓居或定居中国的外国人不排斥,不歧视,他们几乎享有同唐人一样的政治权利和经济待遇,外国人可以在唐朝参加科举、做官为将、殖产、娶妻妾,政府也保证外商的经济权益不受侵犯。
——摘编自田廷柱《唐代外国人来华与留居述略》
材料二 晚清时期,随着中外条约关系的发展及列强在华条约特权的不断扩大,愈来愈多的外国人进入中国内地开展游历、传教、经商等活动。鸦片战争后,随着通商口岸的增开及外国在华条约特权的扩大,各国商民旅居中国各口岸者其数日增。据统计,光绪二十二年(1896年),各国商民共计9755人,及至1902年,各国旅华人数已达19119人。为了规避和减少因游历而产生的纠纷和交涉,清政府要求入境游历者“必须请领护照为之限制”“无照者不准前往也,发照之权,专属之领事官,签照之权,专属之地方官”。无护照之外国人不得到中国内地游历。1880年,在中德《续修条约》中,中国政府首次以条约的形式取得了对无照洋人的经济制裁权,这对那些无照擅闯中国内地的洋人起到了一定的警示作用。除此之外,清政府还依据相关约章和国际法对外交涉。其实施效果尽管不尽如人意,但却促使近代中国以愈益主动、开放的姿态向国际社会靠拢。
——摘编自付超《晚清对赴华内地游历外人的管理述论》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唐代外国人来华的原因,并概括唐代对外国人管理的特点。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晚清政府加强对赴华内地游历外国人的管理的背景并进行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