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家国一体的国家结构 | B.商周原始民主的传统 |
C.君主专制的政治制度 | D.重视宗法血缘的特征 |
材料:
某学者指出,从历史发展的动态过程看,必然性与偶然性结合的模式大体上有三种类型,即螺旋推进型、筛选进化型和几率优选型。
说明:螺旋推进型的特点是:历史必然性的发展方向比较明显和有力,历史偶然性使历史必然性的发展方向左右摇摆,上下波动,但在总体上不能使它离开前进的方向。
筛选进化型的特点是:历史必然性在社会历史的发展进程中,表现为历史出现多种发展道路可供选择,其中每一条道路都反映了历史的必然性。也就是说在历史发展的进程中,并不总是最优化的发展道路,它也可能是一种劣势选择,选择的是发展缓慢而又艰难的道路。
几率优选型的特点是:反映的历史必然性是丛状的,数量比较多,又没有在内力上占优势的,所以其选择主要决定于历史的偶然性。在这种类型中,偶然性与必然性的结合有很大的随机性,所以其发展的方向是不明朗的,常常会因为某个突发的事件,决定历史发展的进程。
——摘编自何成刚《论历史的必然性和偶然性在教学中的应用》
列举至少四个与某一模式关联的中国古代史的相关史实,指出这些史实所反映的历史发展趋势,并对其进行解读。(要求:史论结合,逻辑严谨。)A.社会舆论决定君王的决策 | B.政治体制具有原始民主色彩 |
C.形成多渠道舆论监督机制 | D.人民群众是国家权力的主体 |
A.地缘政治取代了血缘政治 |
B.周王对地方的政治统治加强 |
C.诸侯国之间兼并战争频繁 |
D.最高统治集团实现权力集中 |
材料一 今日看来西周政治里显然有深厚的贵族色彩, 而“共主”名义下的地方分权体制......与秦以后一统的君主“独制”格局泾渭分明。因此古贤多称周秦之间为“天下一大变局”。
——王家范《中国历史通论》
材料二 汉武帝把全国分为 13个州,每州设一名刺史,刺史负责对所辖各郡进行监察。后来刺史的权力逐渐由监察领域向行政财政军事等领域扩张,州刺史获得军权,成为集军政财监察权力于一身的地方权力中心。东汉时州刺史的治所由不定到固定,地方行政区划由郡、县两级变为州、郡、县三级制。
贞观元年(627年),李世民依据“山川形便”原则把全国300多个州划分为10道,作为监察区域,道的长官名巡察使,或名处置使,后来则定为观察使。玄宗开元年间,每道有固定治所,重演了汉代州刺史权力逐步扩张的历史,地方行政区划也由州、县两级变为了道、州、县三级制。
——摘编自张小稳《宋代的路:划时代的地方行政制度设计》
(1)指出材料一中的“地方分权体制”与君主“独制”的名称,并比较两者的不同。(2)根据材料二概括汉唐地方行政机构的演变趋势。并结合以上材料,谈谈你对上述不同时期地方行政制度的认识。
A.具备国家的初始形态 | B.氏族制度仍长期延续 |
C.政治制度有部族色彩 | D.政权与族权逐步分离 |
A.分封制遭到一定的破坏 | B.国家治理出现明显变化 |
C.君主专制权力受到挑战 | D.贵族世袭特权得到巩固 |
材料
正如美国著名政治学家鲁恂·派伊在《政治发展面面观》一书中指出“人类的社会和政治制度主要是由每个社会的特定历史阶段所预先注定的,这一点已经历史地、毫无疑义的被接受了。从历史政治学分析视角来看,中国古代的政治文化传统具有显著的历史延续性特征。从“政治权威的社会起源”来看,人类社会中任何一种公共权力的合法性建构都源自于“政治国家与社会层面”的互动过程中,社会意识形态的重大变迁必然导致政治合法性的建构方式发生本质性的变化。
——摘编自赵帅《神权、宗法与民本:中国古代政治合法性的演变逻辑》
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中国古代史的相关知识,围绕“中国古代政治”拟定一个具体的论题,并进行简要阐述。(要求:论题明确,史论结合;论据充分,表述成文。)
A.注意减轻百姓的赋税 | B.具有初步的民主思想 |
C.与贵族共同治理国家 | D.认识到德治的重要性 |
材料一 夏、商、西周、春秋时期,从政体形式上看,奉行一种与宗法制互为表里的等级君主制,这种等级君主制,萌芽于夏代,形成于商朝,确立于西周。西周政体是君统与宗统的统一。其政体结构是严格地按等级划分的,即所谓“天子建国,诸侯立家,卿置侧室,大夫有二宗,士有隶子弟,庶人、工、商各有分亲,皆有等衰”。周天子以宗法家长的面貌“作民父母,以为天下王”对国人进行统治。“君父之命不校”便是当时政体运行机制的基本原则。
——摘编自白钢《中国政治制度通史》
材料二 在行政方面,雅典有由全体公民从全体公民中选举职官的任用制度;有全体依次进行统治和被统治的安排;有抽签参加政治机构的规定,那些没有经验和专长的公民也可凭抽签轮番参政;对于任官资格完全没有财产定额的限制,或仅订立极低的财产资格;还有这种成例,除了军务以外,一切职司各人都不得连任,如真有连任的必要,也只限于极少数的职司,偶然可以有一两次的例外;最后还有这样的规定,一切职司,至少是尽可能多的职司的任期应该短暂。在司法方面,雅典有公众法庭制度,法庭成员由在全体公民中选出的人组成,他们有权审判一切案件,至少是大多数案件,包括那些最重大的案件,例如审查政务和财务报告、法制事项以及公私契约。在议事方面,雅典有最高治权应属于公民大会的制度,一切政事或至少是军国大事必须由公民大会裁决;反之,执政人员就该完全没有主权,至少应把他们的权力限制得很小。
——摘编自亚里士多德《政治学》
(1)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比较中国西周时期和古代雅典政治体制的不同特点。(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别简析中国西周时期和古代雅典政治体制的历史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