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料一 清代自康熙中期至清末……一切机密要务,乃至皇帝与各具奏人的私人交情,密折内都有反映。……给皇帝开辟了广泛的情报来源,广其耳目,增其见闻,洞悉庶务,使……能及时且较真实地了解……各级官员的所作所为,而且使百官互相监视,彼此牵制……极有利于皇帝个人独裁专制。
——摘编自刘融《清王朝的朱批密折制述论》
史料二 世宗时,因西北用兵,设立军机处,后遂相沿未撤。从此以后,机要的事务,都归军机,唯寻常本章,乃归内阁。军机处之权,就超出内阁之上了。六部长官,都满汉并置。而吏、户、兵、刑四部,尚侍之上,又有管部大臣,事权不一。
——摘编自张荫麟、吕思勉、蒋廷黻《中国史纲》
【探究】
(1)根据史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密折制度的作用。
(2)据史料二,指出清朝中枢机关的特点。
材料 朱元璋于1382年仿照宋朝制度建立了大学士,这些人都在内廷,所以又称为内阁学士或内阁大学士。其时,内阁学士的官职只有五品,又不能参与机要,在朝廷里的地位并不高。由于这些学士辅政有限,朱元璋很快又否定了这种形式。明成祖即位后,“特简解缙、胡广、杨荣等直文渊阁参预机务,阁臣之预机务自此始”。此时内阁大学士相比朱元璋时期已有了很大的变化,他们都是深得成祖信任的心腹,且得以参与机务。但是在官制的设置上,他们仍均为五品以下官员。洪熙、宣德年间,内阁的官职由正五品一跃成为正三品,并且还以六部尚书来兼任,同时获得了对内阁权力的发展起到决定性作用的“票拟”之权。到了嘉靖朝,首辅制度形成,在朝位座次上,内阁首辅已经超过了尚书。可以说内阁首辅虽无宰相之名但实际上已经拥有了权相的地位。
——摘编自李子龙《论明朝宰相的废除与内阁制度的确立》
根据材料,概述明朝内阁权力的变化。
材料一 由于夏、商、西周朝代的共主与各诸侯国都是作为相对独立的国际政治行为体并列存在,使得该时期的大一统主要体现在土地、民心层面,而秦统一六国则最终实现了制度层面的天下大一统。在此过程中,尽管历次朝代更迭都会出现土地及民心层面的天下分裂,但伴随着民族文化的碰撞与融合,也使得土地范围从中原地区不断向四方扩展,民心也更加凝聚到对共主的认同上,并在最终经历过春秋战国的重重洗礼之后实现了制度层面上从统一礼仪向建立秦朝中央集权体制的飞跃。
——摘编自王宣华《先秦中原文化区域“大一统”秩序观及当代价值探析》
材料二 1924年11月,孙中山在日本的演说《中国内乱之原因》中说:“说到和平统一,是我在数年前发起的主张。不过那些军阀都不赞成,所以总是不能实行这种主张。这次我到北方去,能够做成和平统一,也未可知。不过要以后真是和平统一,还是要军阀绝种;要军阀绝种,便要打破串通军阀来作恶的帝国主义。”……孙中山始终把武装斗争视为达到国家统一应采取的主要方式。为实现国家统一,孙中山一生都在不断与各派势力作斗争。在坚持武力统一的同时,孙中山从未放弃过和平统一的努力。
——摘编自王建《论孙中山的国家统一思想》
(1)根据材料一,指出中国先秦至秦朝时期“大一统”内涵的变化,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导致此变化的原因。
(2)根据材料二,概括孙中山的“国家统一”思想,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其思想在我国国家统一中的表现。
材料一 周人以同姓兄弟或姻娃亲信所封的诸侯国已非过去承认的原有邦国,而是以武力为背景,在原有众多邦国的地战内人为“插队”进去,很像“掺沙子”。这是鉴于殷商孤立而亡的教训,属于周的创造。分封出去的邦国,仍是“有其土,由,人民”的地方实体,并实行贵族世囊统治,地方拥有实权。
——摘编自王家范《中国历史通论》
材料二 秦始皇全而推行郡具制,以郡统县。郡行政长官称守,学一席行政等事务。设郡尉负责军事。郡下设县,县行政长官称县令。每年岁末。郡守派遗官吏赴京师上计,向中央呈交记录本郡情况的计簿。朝廷据此行赏罚。县则在郡上计前,向郡守呈交县计簿。中央派监御史监察郡政,纠举弹劾有罪过的官吏,
——摘编自《简明中国历史读本》
(1)根据材料一,指出西周分封制的创新之处。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分封制实施产生的积极作用。
(2)根据材料二,概括秦朝中央政府通过郡县制来加强对地方控制的措施。结合所学知识指出郡县制全面推行的政治条件。
材料一 除了军事与经济资源的互为挹注,这些封君与周王室之间,也依仗宗族纽带,用祖先崇拜的繁缛礼仪,以朝贡、觐见、馈赠、通婚、封赏……不断加强亲戚之间的关系……亲缘网络的伦理要求,是敦睦亲戚的孝道。于是,周人统治的机制,取得了道德的意义。
——摘编自许倬云《万古江河:中国历史文化的转折与开展》
材料二 (中国政制)达臻“文明”一途,实应归功于西周的创制。……西周政治里显然有浓厚的贵族色彩,而“共主”名义下的地方分权体制……与秦以后一统的君主“独制”格局泾渭分明。因此古贤多称周秦之间为“天下一大变局”。
——王家范《中国历史通论》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西周宗法分封制的特点。(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秦朝的地方政治制度及其特点。概括西周到秦汉中国历史发展的趋势。
材料 先秦时期孕育的天子与诸侯、王畿之臣的关系,以及诸侯与隶属诸侯国官员关系中商议国事的治政方式,在秦朝真正确立为君臣共同参与的朝议制度。当国家面临重要事情及君王遇到难断之事时,皇帝便会召开聚集三公九卿及相关官员的会议,商谈解决方案,最终决断仍归皇帝所有。这种制度使皇帝可以听取更合理的方案,减少失误,对封建社会发展起到重要推动作用。朝议有廷议和集议的区别。皇帝在殿堂听政,百官按例朝见,有事皇帝口头提出,有争议的当朝议论,谓之“廷议”;有些事皇帝不在朝会中提出,而“下其议”于一定范围的官员,如“九卿会议”“王大臣会议”,然后再将意见上奏,谓之“集议”。
——摘编自朱绍侯等主编《中国古代史》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秦朝确立朝议制度的原因。
(2)有学者认为“朝议制度体现了一种专制集权政体下的民主”。你是否赞成这一观点?请说明理由。
材料一 元朔五年,武帝令各地诸侯王在封地之内分封弟子,由中央政府给予名号,划分全国为十三州,直接代表皇帝监察高官乃至诸侯王,采用逐步将外廷权力转移至内廷的方法,一切文书、奏章、政令一概由内廷官吏执掌。设置太学,学生学业完毕后,即派往各政府机构任事。在全国各地设盐官38处,铁官48处,均统归大司农管辖,直属中央政府。
——摘编自林永光《试论汉武帝的治国为政之道》
材料二 汉代由宰相一人掌握全国行政大权,而唐代则把相权分别操掌于几个部门,由许多人来共同负责,凡事经各部门之会议而决定。
——摘编自钱穆《中国历代政治得失》
材料三 元朝同宋一样,把地方分成路、府,州、县,而实际上元代的地方政权不交在地方,乃由中央派行中书省管理。行省长官是中央官而亲自降临到地方……所以行中书省正名定义,并不是地方政府,而只是流动的中央政府。
——钱穆《中国历代政治得失》
(1)结合所学知识,指出材料一涉及的汉武帝治国举措。
(2)根据材料二,指出唐代所实行的政治制度,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这一制度在当时所起的作用。
(3)根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归纳行省制的历史作用。
材料 汉代出现了以“河堤谒者”为代表专司治河的水官。河堤谒者无事时巡察河堤排除隐患,河决时组织河工堵口,同时还负责河渎庙的祭祀。河堤谒者直接代表皇帝将中央的指令及时部署到地方。下表是依据相关史料统计的河堤谒者一览表。
姓名 | 任职称谓 | 籍贯 | 任职时间 | 原任职属 | 离任去向 | 入仕途径 | 史料来源 |
王延世 | 河堤使者 | 犍为资中 | 成帝建始五年 | 无 | 光禄大夫 | 征 | 《汉书•沟洫志》 |
许商 | 河堤都尉 | 长安 | 成帝时 | 不详 | 不详 | 不详 | 《汉书•沟洫志》 |
平当 | 骑都尉 | 扶风平陵 | 成常时 | 钜鹿太守 | 光禄大夫 | 察廉 | 《汉书•沟洫志》 |
李寻 | 骑都尉 | 扶风平陵 | 哀常初 | 黄门侍郎 | 徙敦煌郡 | 察孝廉 | 《汉书•沟洫志》 |
陈宣 | 河堤谒者 | 沛国萧 | 光武帝时 | 谏议大夫 | 以病免 | 征 | 《后汉书•五行志》 |
王景 | 河堤谒者 | 琅邪不其 | 明帝永平十五年 | 侍御史 | 迁徐州刺史 | 辟 | 《后汉书•明帝纪》 |
王诲 | 河堤谒者 | 东莱曲成 | 顺帝阳嘉三年 | 不详 | 迁在沈州 | 不详 | 《水经注•济水》 |
司马登 | 河堤谒者 | 山阳东络 | 顺帝阳嘉三年 | 不详 | 不详 | 不详 | 《水经注•济水》 |
相里平 | 河堤谒者 | 不详 | 不详 | 不详 | 不详 | 不详 | 《万娃统谱》 |
关并 | 河堤谒者 | 扶风平陵 | 约新莽时 | 不详 | 不详 | 不详 | 《全汉文》《中华娃氏大典》 |
注:犍为资中今属四川;扶风平陵今属陕西;沛国萧今属安徽;琅邪不其今属山东;东莱曲成今属山东;山阳东缗今属山东。
——摘编自王星光、冯乐辉《河堤谒者与汉代黄河国家治理体制的构建》
结合中国古代史的相关知识,选取表中的一个或多个角度,拟定一个论题,并予以阐释。(要求:论题明确,史论结合,逻辑严谨,表述清晰。)
材料一 夏朝,设有监察之官“啬夫”。战国时期,李悝的《法经·杂律》为惩治滥用职权等职官犯罪提供了法律依据。自魏晋始,御史台脱离少府而成为完全独立的监察机构。唐代,尚书省左右仆射兼掌对御吏的监察。我国古代监察官员的选拔与任用,其标准大致包括品德、学识和经验三方面。如宋朝规定:“非曾经两任县令,不得除(授予)监察御史。”明朝谏官的职能由六科给事中取代,监察六部官员。清雍正年间,清廷取消了六科给事中执掌的封驳权,“以六科内升外转,始隶都察院”,都察院的监察职能进一步加强。清政府制定了我国古代最完整的一部监察法典《钦定台规》。至此,我国古代监察系统达到了高度的统一和严密。
——摘编自张国安《论中国古代监察制度及其现代借鉴》
材料二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监察院是颇具特色的独立监察机关,它直接源于孙中山的“五权宪法”思想。在近代中国的政制实验田里,基于中国传统的独立监察制度和源自西方的议会监察制度互相竞争。经过民国初年的探索与南京国民政府“训政时期”监察院的实践,1946年“中华民国宪法”将美国式的参议院制度与中国传统监察制瘦融于一炉,使得监察院无议会之名却有议会之实。这样中西合璧的制度探索受到很多批评,但无论如何,监察院制度的弊端并不构成废除独立监察制度的理由,源自中国传统的独立监察制度至今仍有重大价值。
——摘编自聂鑫《中西之间的民国监察院》
材料三 党的十八大以来,伴随反腐败斗争形势的不断高涨,我国监察体制改革也在不断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由试点到全国推行,提高了监察机关的地位和独立性,实现了监察的无死角、全覆盖,整合了监察资源,形成了强大的反腐败合力,这是我国反腐败领域的一次重大创新,是事关党和国家事业全局的一次重大变革。
——摘编自李凌云《新中国监察制度七十年的嬗变》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的主要特征及其作用。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南京国民政府监察制度形成的原因。
(3)根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新时代我国加强监察体制改革的现实意义。
材料 隋代管理军籍的军府称骠骑府,炀帝时改成鹰扬府,州郡地方官与军府无相互统领关系,隋代统领地方州郡兵的都尉,也与地方无关。唐代前期的地方军事力量以府兵为主,唐代州县官员中,刺史被明确规定具有与军事行动相关的职权。代宗朝规定,州级政府与折冲府共同拥有对隶属于地方户籍的府兵的管辖权,府兵户籍必须同一般民户一起登记,归州县所管。“凡发府兵,皆下符契,州刺史与折冲勘契乃发。”在州级场合,刺史遇到突发军事事件时,可以先自行发兵,但必须呈报中央。此外,府兵的招募工作也有州县级政府担任,这种有地方官和折冲府共同进行的府兵军事管理机制,相互监督,使军权得到有效的发挥。
——摘编自夏炎《唐代刺史的军事职掌与州级军事职能》
(1)根据材料,指出唐代州级政府对府兵管理权限的变化。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解析唐代州级政府对府兵管理权限变化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