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凸显政府力量的国际协调 | B.加强了多边组织的平等交流协商 |
C.实现了世界贸易的自由化 | D.强化了美国的世界经济霸权地位 |
年份 | 高等学校 | 中等学校 | 小学 | |||
专任教师 | 在校学生 | 专任教师 | 在校学生 | 专任教师 | 在校学生 | |
1952 | 0.06 | 0.45 | 1.02 | 20.94 | 467.31 | |
1965 | 0.62 | 3.05 | 5.30 | 95.41 | 1124.44 | |
1979 | 1.68 | 6.20 | 34.78 | 628.39 | 61.25 | 1685.50 |
1992 | 2.71 | 14.17 | 42.53 | 627.99 | 83.39 | 1913.65 |
2002 | 4.22 | 56.70 | 60.14 | 1093.22 | 89.68 | 1813.33 |
A.政府始终重视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 | B.民族政策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社会进步 |
C.区域经济发展推动共同富裕的实现 | D.地方的教育卫生事业取得了重大成就 |
A.巩固了教权大于王权的原则 | B.促进了近代欧洲民族国家的形成 |
C.通过宗教政策协调国际关系 | D.建立起欧洲均势的国际关系体系 |
A.职业官僚体系发展的需要 | B.文官的知识结构过于单一 |
C.社会分工日益复杂的现实 | D.政府工作持续性稳定性差 |
A.议会君主制的政体正式形成 | B.国王、市民、贵族三者权力制衡 |
C.市民阶层成为重要政治力量 | D.社会经济中出现了新的因素 |
材料一 汉朝制定并实行了许多切合实际、收效较好的民族治理政策。成帝时“置尚书四人”,其中有“客曹尚书”,专主夷秋之事。在地方上设置的民族治理机构主要有“道”“属国”和“初称”,还结合具体形势和民族地区的特点设置了专门的职官,如在《后汉书》之《西芜传》、《乌柜鲜卑传》、《西域传》、《南匈奴传》中多有关于护芜校尉、护乌柜校尉、西域都护、使匈奴中郎将的记载。汉文帝时,“徙民实边,使远方无屯成之事。”武帝元狞二年(前121年),“上称、溯方、西河、河西开田官,斥塞卒六十万人成田之”。元封二年(前109年),“漠举国降,请置吏入朝,于是以为益州称,赐漠王王印,复长其民。”武帝建武十二年(公元36年),“九真微外蛮夷张游率种人内属,封为归汉里君。”汉武帝建元六年(前135年),唐蒙为郎中将,对夜郎侯多同“厚赐,喻以威德,使其子为令。夜郎旁小邑,皆贪汉增串……乃且听蒙约。”“又通西南夷道,作者数万人”。元光五年(前130年),遣司马相如“通灵关道,桥孙水,以通平都。”两汉时期,我国周边的民族地区被纳入中央王朝的统一版图之内,奠定了我国疆域的基础,经历代之增益,遂成今日之中华。
——摘编自陈心林《汉代民族治理政策述论》
材料二 唐朝在总结了秦汉在少数民族地区设边称县,南北朝置左称右县的历史经验,首创了统治少数民族地区的主要方式—羁縻府州。唐朝在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先后设立羁縻府、州、县共有八百多个。保留原有的统治机构和政治制度,从长官到僚佑均由本族人担任,并派遣汉官充当羁縻府州的部分官员,组成联合统治机构,共同治理。同时也由中央派遣代表进行“监视督导”。以西汉与唐朝相比,西汉立国213年,与少数民族和亲16次;唐朝立国289年,与少数民族和亲29次;西汉时仅有匈奴和乌孙。唐朝则有吐蕃、突厥、契丹、回纥、宁远国和南沼等九个少数民族政权;西汉和亲只限于西北和西部;而唐朝和亲则视野开阔,东北、西北、西部、西南都渗透到。永徽二年(公元651年)在《贞观律》基础上修改完成的《永徽律》,明确规定:“诸化外人,同类相犯者,各依本俗法,异类相反者,以法律论。”
——摘编自马敏钱晓芳《论唐朝的民族政策的特点及其对现实的借鉴意义》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汉朝治理边疆的主要措施。(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归纳唐朝边疆民族治理政策的特点。综合上述材料,说明汉唐两朝边疆民族政策共同的历史意义。
A.说明自然法是近代法律的基础 | B.成为现代民法体系共同的价值追求 |
C.表明王权和教权矛盾不可调和 | D.利于促进基督教信仰在西欧的传播 |
A.重视维护公共权益 | B.蕴含人人平等观念 |
C.调和帝国社会矛盾 | D.呈现灵活务实特征 |
材料一 中国古代为了巩固政权的基础,发展农业经济,尤其重视县以下的基层组织建设。夏商时期,出现了乡里制度的萌芽。战国时期,随着以郡统县的“郡县制”在各国的推行,乡里行政组织渐成雏形,成为基层组织。汉承秦制,县以下基层组织为乡、里,既发挥基层政权的作用,又带有半自治的性质。还于每十里处设亭,是专门从事“求捕盗贼”的警察性组织,另设游徼,掌捕盗贼。唐朝,基层组织已有城乡之分,农村以村为单位,城邑以坊为单位,乡有乡长,里有里正,村有村正,官方控制与统治不断增强,乡和里的功能逐步弱化。从王安石变法开始,乡里制度转变为职役制,治权所代表的官制从乡镇退缩到县一级。明代城中称坊,近城称厢,乡村称里。凡一百一十户为一里,设里长,里下为甲,设甲首一人。清代基层组织在明里甲的基础上,创设了保甲。地方基层组织以十户为牌,设牌头;十牌为甲,设甲长;十甲为保,设保长。保甲对乡里的控制更加严密。
——摘编自张晋藩《中国古代乡村基层治理经验》
材料二 近代以来,西方各国在继承地方自治传统的基础上,加强了对基层治理的管理。美国建国后,基本保持了地方自治的传统,乡镇是最基本的地方自治单位,承担着除司法之外的所有公共服务功能。法国大革命后,形成了以自治市镇为基层单位的制度,每个市镇的市长和市议会都由普选产生,市长同时对中央政府和本地选民负责。英国在1835年颁布《市政法案》,确立了英国近代自治市制度。法案规定自治市政府和议会都由当地选民选举产生,地方征税所得也由自治市自主开支,但必须接受选民监督。随着城市人口激增,失业、贫困等社会问题使传统的社会救济出现变化,把城市分成若干小区,每个小区组织志愿者,负责救济的分配,并协调慈善团体和救济机构的工作,社区组织开始形成。
——摘编自人教版《国家制度与社会治理》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中国古代基层治理变革的基本趋势及其积极影响。(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归纳中国古代与近代西方基层治理的不同,并说明近代西方国家基层治理发展的原因。
A.体系完整,垂直管理 | B.以卑察尊,以轻制重 |
C.动态监察,独立弹劾 | D.重上轻下,强干弱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