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 按明朝体制,嗣君登极后,辑先朝实录。《明实录》史料来源于《起居注》等原始档案以及皇帝诏令、官员上巯、文集等资料。《明实录》史官们对于这些材料的处理方式,既有原文照录,也有删减增进,还有改写润色。洪武三年,明太祖朱元璋颁布诏书,宣布开设科举考试,这份诏书被称为《开科举诏》,《明太祖实录》载有这份诏书。这份诏书出自儒士王祎之手,所以其文集《王忠文集》也收录有这份诏书。下面是两份诏书的节录对比(下划线是主要不同之处)。
《王忠文集》 朕闻成周之剑,取才于贡士,故贤者在职,而其民有士君子之行,是以风淳俗美,因易为治,而教化彰显也……今朕统一中国,外抚四夷,方与斯民共享升平之治,所虑官非其人,有伤吾民,愿得贤人君子而用之。特设科举以起怀才抱道之士,务在经明行修、博通古今、文质得中、名实相称……采有才学出众者,待以显耀,佼中外文臣皆由科举而选,敢有游食奔竞之徒,坐以重罪,以称朕责实求贤之意。 《明太祖实录》 朕闻成周之制,取才于贡士,故贤者在职,而其民有士君子之行,是以风淳俗美,国易为治,而教化彰显也……今朕统一华夷:方与斯民共享升平之治,所虑官非其人,有殃吾民,愿得贤人君子而用之。特设料举以起怀才抱道之士,务在经明行修、博通古今、文质得中、名实相称……果有才学出众者,待以显握,使中外文臣皆由科举而选。彼游食奔竞之徒,自然易行。 |
——摘编自刘小龙《〈明实录〉科举史料价值探析》
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对两份史料下划线处的不同之处予以解释说明。A.以削弱地方势力 | B.为加强专制集权 |
C.保证了选官公平 | D.为缓和社会矛盾 |
科名及人数 | 直系三代出高级科名或相应官职 | 直乐三代仅出低级科名 | 直系三代未出科名但生活于城市 | 直乐三代未出功名且生活于市镇 | 直系三代未出功名且生活于农村 | 来自城市/ 市镇/农村 城市 |
进士402 | 297(74%) | 89(22%) | 8(2%) | 1 | 1 | 324(83. 5%) 市镇50(12. 9%) 农村14(3. 6%) (14人不详) |
华人578 | 346(60%) | 200(35%) | 10(1. 7%) | 10(1. 7%) | 601%) | 城市35966.5%) 市镇141(25. 7%) 农村48(8. 8%) (30人不详) |
贡生1433 | 958(67%) | 240(17%) | 53(4%) | 17(1%) | 3 | 城市1 042(74. 6%) 市镇290(20. 8%) 农村64(4.6%) (37人不详) |
A.统治基础扩大 | B.中央集权不断加强 | C.官员素质提升 | D.科举制度日益僵化 |
材料一 对官员的考核制度在我国有悠久的历史,结合官员的任期,按照官制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对官员的品行、绩效进行考核,分出等次。在具体实施的过程中,制定具有针对性的、合理的考核内容,是确保权责一致、循名责实的考核得以进行的前提条件。比如,对高级官员和中低级官员、京官和外官的考核内容分层分类进行。在考核内容上既重视常规性考核又加强特殊性考核,有利于对官僚集团形成普遍约束力并突出管理的重点。在考核过程中,加入监察权对考核权进行制约和监督,比如秦汉时期设有御史在考核中进行监督。考核结果贵在使用,考核后的赏罚兑现与否,关系到整个考核制度。唐代考核的结果与官职联系起来;明代三年一考,九年考满,最终的考核结果还要看工作岗位的性质,以及任职期间有无过失。
——摘编自齐瑞《中国古代官员考核制度的特点及功效》
材料二 自从英国在1870年建立文官制度以来,官员考核也开始实行。进入20世纪60年代以后,英国官员考核制度更贴近于专业化管理和专业化分工的需要,逐渐废除了“通才”的考核标准。1979年撒切尔夫人执政以后,主张建立公务员绩效评估制度,进行市场取向改革,减少政府干预,节省开支,大力削减公务员队伍,并建立专门的执行局独立于各个部门,与政务官分开办公。
——摘编自高净《中英公务员考核制度比较研究》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中国古代官员考核制度的特点。(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现代英国官员考核制度发展变化的背景。
A.提高政府行政效率 | B.推动社会阶层流动 |
C.防范地方势力发展 | D.便于官吏监察考核 |
A.全面照搬中原政策 | B.国家管理制度加强 |
C.民族之间矛盾消弭 | D.科举取士有所弱化 |
A.地方教育服务于封建统治 | B.理学的社会影响力空前增强 |
C.学术文化权力中心的下移 | D.官吏监察与基层教化相结合 |
材料一 中国古代监察制度主要由御史监察、谏官言谏两大系统构成。秦汉时御史受丞相或少府节制,东汉开始,御史台逐渐独立出来,至宋代,御史的任用由皇帝亲自选用,不许宰执推荐。秦汉时御史尚有不纠三公的规定,至两晋南北朝,御史中丞自皇太子以下无所不劾。迄于明清,特别还增加了对所谓“学术不正者”的举劾权。清朝更是明确规定,科道官的重点纠劾对象是“王公、贝勒”。西汉侍御史和刺史品秩为六百石,相当于低级县令,唐代的监察御史为正八品上,但有权监督六部尚书。与此相反,言谏组织不断萎缩,元代干脆取消谏院。中国历朝都制定了不同类型的监察法规,如汉代的《刺史六条》,清代的《钦定台规》等。
——摘编自邱永明《中国古代监察制度史》
材料二
——摘绵自李莉《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视域下的制度设计变迁一新中国成立以来权力监督的历史梳理》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中国古代临察制度的特点并分析其作用。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新中国监察制度的发展趋势。
项目 | 英国文官制度(机械性·文书助理级考试) | 中国科举制(乡试) |
考试内容 | 必考:英语、数学、普通知识。任选一门:经济、地理、历史、德文、法文 | 四书文三篇,五言八韵诗一首;经文五篇;策问五道,并问经史时务、政治 |
A.海洋文明与农耕文明的差异 | B.工业文明与农业文明的差异 |
C.中国向西方学习从器物到制度的升华 | D.英国选官制度是对科举制的借鉴发展 |
材料一 从总体上,考察监察官员应具备的文化素质不仅包括“学识渊博”“文学优长”,更关注于其是否“通经懂史”以及“晓谙刑名”。而纵观古代监察官员的政治品德, “公忠果断、刚明果敢、奉法秉公”的共同品德,充分体现了传统社会以“公、忠、廉”作力考察监察官员政治品德的重要依据.就一般文官群体而言,历代对于其从政经历并没有过多要求.但因监察官作为国家的治官之官,秦汉至明清不仅要求其具有丰富的从政经验,而且要求良好的从政业绩,这意味着监察官要通晓政务,熟悉官场积弊和地方吏治民情,普遍拥有政务处理以及紧急情形的处理能力,能对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了然于胸。
——摘编自常冰霞《中国古代监察官员的选任制度及其当代启示》
材料二 从秦汉至明清,在国家权力体系中,监察权始终是第一层次的重要部分。监察官行事代表皇帝和朝廷,其地位远远超出其实际品级,如清制,地方知府等官员的品第虽高于御史,但相见时知府等仍需施礼行拜。而独立弹劾权则是朝廷授予监察官员最根本、最重要的权力。所谓监察官员的独立弹劾权,是指监察官员虽然从属于相府或御史台(都察院)等机构,但其弹劾无需宰执或台主等长官批准,御史是以个人名义(有时也联名)而不是以“组织”的名义提起弹劾。作为文武百官的监督者,对监察官严加监督自然具有重要的意义,在中国古代,这种监督的主要制度设计是对监察官实行厚赏重罚:监察官称职,便予以比其他官员更丰厚的奖赏;监察官不称职,便予以比其他官员更重的处罚。
——摘编自艾永明《古代监察官员的激励制度》
(1)依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述中国古代监察官员的任用标准。
(2)依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述历代政府对监察官员的激励措施并指出监察官员的制度设计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