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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 共计 53 道试题

1 .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1852年斯托夫人写了一本《汤姆叔叔的小屋》,导致了美国南北战争的爆发,林肯说是一个小妇人引发了一场解放黑奴的大革命。比斯托夫人约晚50年,居里夫人发现了镭,也是一个小妇人引发了一场革命,科学革命。它直接导致了后来卢瑟夫对原子结构的探秘,导致了原子弹的爆炸,导致了原子时代的到来。更重要的是这项发现的哲学意义。哲学家说事物无时无刻不在变;西方哲人说,人不能两次踏进同一条河流;公元1082年东方哲人苏东坡赤壁望月长叹道:盖将自其变者而观之,则天地曾不能以一瞬;自其不变者而观之,则物与我皆无尽也。现在,居里夫人证明镭便是这样不能以一瞬而存在的物质,它会自己不停地发光、放热、放出射线,能灼伤人的皮肤,能穿透黑纸使胶片感光,能使空气导电,它刹那间是自己又不是自己。哲理就渗透在每个原子的毛孔里。玛丽•居里几乎在完成这项伟大自然发现的同时也完成了对人生意义的发现。她也在不停地变化着,当工作卓有成效的同时,镭射线也在无声地侵蚀着她的肌体。她美丽健康的容貌在悄悄地隐退,她逐渐变得眼花耳鸣,苍白乏力。而比埃尔不幸早逝,社会对女性的歧视更加重了她生活和思想上的沉重负担。但她什么也不管,只是默默地工作。她从一个漂亮的小姑娘,一个端庄坚毅的女学者,变成科学教科书里的新名词_______,变成物理学的一个新计量单位_______,变成一条条______,她变成了科学史上一块永远的_______。自其不变者而观之,她得到了永恒。长恨春归无觅处,不知转入此中来,就像化学的置换反应一样,她的青春美丽换位到了科学教科书里,换位到了人类文化的史册里。


(1)补充文中划线部分内容。
(2)引述林肯对斯托夫人《汤姆叔叔的小屋》的评价,目的是:_____。运用了 _____的写法。
(3)把“她得到了永恒。”分别改为反问句、感叹句、双重否定句。
2023-04-15更新 | 53次组卷 | 1卷引用:江西省九江市修水县中等专业学校2021-2022学年高三上学期期末语文试题(B)
2 . 阅读下面的文本,完成下列小题。

法尼娅

[俄]尤里·布伊达

法尼娅身材高大,栗色的头发,颧骨高高的,一双犀利的眼睛,目光大胆,腰板笔挺,步伐坚定,在她的高跟鞋的敲击下,连石头都叮当有声,迸溅着火花。她那结实的腰身散发出巨大的能量,仿佛能照亮八点钟大街乃至日朵夫大街。

法尼娅一家幸福地住在滨河街一栋宽敞的两层楼房中。可是突然间,一切全变了。丈夫和大儿子在一场车祸中丧生,一个月后,小儿子溺水身亡。法尼娅做了子宫癌手术,手术并不成功,很快病灶就发生了转移。

这个四十四岁的女人,孤零零地等待着死神。她卖掉了公司和其他一切,只剩下了房子。她就在那临水的房子里深居简出,家里的镜子都用黑色的旧布蒙着。法尼娅清楚自己现在的模样:驼着背,头发凌乱,面庞红肿。夜里她不管在哪里都能躺下睡觉,可就是睡不着。

为了同失眠抗争,法尼娅开始在夜间散步。她穿上了后跟很高的便鞋,一直走到铺着光滑头的滨河街的尽头,穿过几条小巷,往上走到八点钟大街,沿着这条街来到空无一人的广场,朝一家名为“巴甫洛夫的狗”的饭店行进,再沿着日朵夫大街往下,直奔法兰西大桥方向,然后向右转,回家。走这段路要用一个多小时。虽然并不觉得多累,可是这已经足够了,能让她睡上两三个钟头。有一次,法尼娅的鞋后跟断在了广场上,脚也崴了,她不得不拎起鞋子,单脚跳回家。这之后她竟然酣睡了将近七个小时。

现在,她每晚都单脚跳着散步,只为了回家后能够倒头便睡。她出门时开始用右脚跳,从一盏路灯跳到另一盏路灯。一下,两下,再跪一下,四下、五下……她费力地喘着气,挥动双臂,心脏怦怦直跳,身上大汗淋漓。她跳着直奔广场,然后沿广场而下,朝法兰西大桥方向跳去,最后跳回家。她吃力地挪进浴室,趴下来,立即开始呕吐,吐得天翻地覆。她对自己发誓,再也不跳了。可是第二天夜里,她又穿起了运动鞋、绒线衣,来到街上,开始用右脚……

她就这样跳了一年多时间。直到她的生活又一次发生了转变。

法尼娅每次从滨河街转到八点钟大街时,便能听到口琴声传来,之后她会在小巷尽头遇到科斯佳·弗拉仁,他每晚都要轻声吹奏口琴,就坐在自家门前的长凳上。

一个秋天的晚上,法尼娅和往常一样,穿过小巷来到八点钟大街。科斯佳突然叫住她,说想和她搭个伴。

“我无所谓,”法尼娅说道。一边费力地喘着气,“你怎么知道是我?”

科斯佳踌躇起来,但还是老实地回答道。“闻气味。”

法尼娅微微一笑:“那好吧,只是别掉队啊。”然后她用左脚跳了起来。科斯佳跟在后面随着她的气味出发了。

从那天起,他们每天晚上都要跳着散步。在小巷里会合,一起征服八点钟大街,穿过广场,然后在滨河街分手。

法尼娅从不跟科斯佳闲聊,她压根儿就没关注过他,尽管她很感激他陪她一起散步。但是,当科斯佳患了感冒,不能与她做伴时,她还是觉得少了点什么。

十一月底,科斯佳在通向法兰西大桥的结冰的下坡路面上滑了一跤,跌入水中。法尼娅将他拖上岸,带到自己的家,强迫他泡了个热水澡。不久后,所有人都知道法尼娅和科斯佳决定结婚了。

“她眼看着就要死了啊,”芭芭扎说,“而且他们根本不会有孩子。”

“他可是个盲人啊,”斯卡尔拉古娜说。“而且还比她小二十二岁呢。”

婚礼当天,教堂附近拥挤不堪。一大群人聚集在那里。百人乐队用口琴奏起了门德尔松的《婚礼进行曲》,一对新人步出教堂。法尼娅穿着白色的缎面长裙,修剪过的头发上装饰着缀满雪白花朵的花环。她腰板笔挺,目光大胆,步伐坚定,在她的高跟鞋的敲击下连石头都叮当有声,进减着火花。科斯佳穿上了一身庄重的深蓝色西服,上面别着一朵小花。他准确无误地牵着她拾级而下,走向一辆高级敞篷车。他们乘车在广场上绕行三圈,然后车停在了“巴甫洛夫的狗”饭店敞开的大门前。在那里迎接他们的,有激动得说不出话的科斯佳的母亲,还有饭店女老板玛丽娜。百人乐队吹起了口琴曲,所有人一齐喊道:“吻她!”于是科斯佳当众亲吻了一下法尼娅证的嘴唇,她羞红了脸。接着,老头子契尔维举起那把奥尔维式小提琴,大声喊道:“嘿呀,拉起来吧!”于是就拉起琴弦,边唱边拉起了欢快的曲子,然后又拨弄起了琴弦,一边唱一边拨弄。人们开怀畅饮,高声喊叫,也有人放声哭泣。玛丽娜不停地给大家斟酒,契尔维一会儿拉奏一会儿敲奏,大家狂欢个不停,直到天空中星光闪烁。随后,这一大群人,把新人送到了家门……

这场婚礼在人们记忆中保留了很久,甚至在法尼娅的葬礼上还被人们忆起——她是—年半后去世的——白色缎面连衣裙,修剪过的头发,装饰着雪白花朵的花环;挺直的腰板大胆的目光,坚定的步伐,石头敲击下发出的叮当声和迸溅的火花;演奏口琴曲的百人乐队;契尔维老头拉奏和敲奏乐曲的情景;人们送新人到家的场面。当时大门在新人身后关上,她说了一句话——

“只要人没有死,就应该好好活着”,这句话人们听她说过大概已经上千次了——她就这么说道。“只要人没有死,就应该好好活着。”正是这句话结束了那场被所有人牢记了很久的婚礼,“只要人没有死,就应该好好活着,好好活……”

(有删改)

1.下列对本文相关内容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法尼娅身材高大、挺直,充满自信,洋溢着青春的活力和女人的魅力。
B.家庭的厄运和自身的磨难使法尼娅遭受了重大打击,以至于常常失眠。
C.“只要人没有死,就应该好好活着”,表现了法尼娅的积极乐观的人生态度。
D.法尼娅的故事揭示了一个古老的道理:福兮祸之所倚,祸兮福之所伏。
2.下列对这篇小说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小说详略取舍得当,对法尼娅一家遭受的厄运和她的葬礼略写,对法尼娅病后的表现以及婚礼的场面详写,起到了震撼人心的力量。
B.文中画波浪线的句子,描写了法尼娅单腿跳跃散步的情形,运用细节描写,表现了她坚韧顽强的性格特点。
C.科斯佳的出现改变了法尼娅的生活走向,他们同病相怜,情投意合,使苦难的故事增加一丝亮色。
D.文中芭芭扎和斯卡尔拉吉娜的话,表现了人们世俗的观点,补充了相关内容,反衬了法尼娅和科斯佳的形象。
3.文章倒数第二段有关婚礼场景的描写有何作用?
4.小说多处用到“重复”的手法,请分析其效果。
3 .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问题。

爱心如同韭菜

娘打来电话,问他现在在哪儿。

他轻声说:“在医院。”

娘说:“知道,听你爹说的。”娘接着哽咽着说,“儿啊,你怎么能那样,怎么能捐献骨……髓啊!”显然,娘不理解什么是骨髓,说到这儿,明显地顿了一下。

他忙说:“娘,没啥。”

娘威胁说:“你不听娘的,娘就死去。”

他急了,忙告诉娘,自己不是捐献骨髓,爹听错了,自己是想找人给自己捐献骨髓,自己有病。

娘一听更急了,问清了他所在的医院,和爹当天就打了车,匆匆赶去,在医院看见了他。他坐在病床上,护士在给他量血压。娘一见吓了一跳,问道:“儿呀,你怎么啦?”

他说:“白血病。”

他告诉娘,患白血病很难治的。看娘身子一颤,他忙说,不过,有骨髓配型成功的人愿捐骨髓,自己就有救了。

娘忙说:“配啊,砸锅卖铁也配啊。”

他叹口气,说:“哪有那么容易的,两万多人中才有一对配型成功的。”

娘坐在那儿,眼睛直了。

他忙摇着手道,不过,自己很幸运,和一个女孩配型成功。

娘眼睛一亮:“真的?”

他再次垂下头,告诉娘,可是对方不愿捐献骨髓。娘一脸灰白,许久,点点头道:“是啊,身上的东西,哪一件不是跟眼睛鼻子一样,哪有多余的啊,多余的也不会长啊,谁又愿捐啊!”

爹在旁边嘀咕一声:“听说,捐骨髓没事的啊……”

他沮丧地摇摇头,告诉他们,那个女孩就是不愿捐。

娘试探着问:“真没事吗?”

他说:“可能是吧,不过,这得问问医生。”

正说着,一个医生从旁边匆匆经过,娘忙一把拉住,如抓住救命稻草一般,可怜巴巴地问:“医生,捐献骨髓对捐献的人有伤害吗?”医生望望娘摇了摇头。看娘有些不懂,医生打比方说:“骨髓就像韭菜,捐了又会长出来的。”农村里,韭菜不少,剪后生得更快更肥更多。娘懂了,娘脸上的灰白颜色没了,她想了想,仍拉着医生的手不放,娘有一个请求,希望医生能帮自己给那个女孩说说。

医生一笑,点头答应了。

四人去了另一间病房,见到了那个女孩。

娘走过去,一把拉住女孩的手。娘说:“娃啊,大婶求你了。”

娘指着他说:“我就这一个儿,请你救救他啊。”

见女孩不说话,娘猛地想起什么似的,指着医生说:“医生说了,对你没损害。如果有损害,这个要求大婶也说不出口啊。”

女孩雪白的脸上流下两行泪,望望她,仍没有说话。

娘急了,说:“娃啊,大婶跪下了。”

娘说着,准备跪下来。女孩忙一把拉住,流着泪说:“大婶,我才是病人,这位大哥是捐献者啊。”说着,女孩指指他,对娘说,“求大婶了,救救我。”

娘站在那儿,愣住了。

不过,娘马上就明白了怎么回事。

娘拉住女孩的手,打量着女孩毫无血色的脸,许久许久,眼眶红了,对他说:“去吧,娘不拦你。”

娘说:“出来了,娘煮鸡蛋给你补补身子。”

他“哎”了一声,笑着望了医生和女孩一眼,忙向手术室走去。他知道,他的方法成功了,善良的娘,一旦知道捐献骨髓是怎么回事,一定不会拦他的。

六个小时后,他捐献了骨髓,走了出来。

爹娘迎上来,仔细打量着他,见他没事,爹一笑,得意地道:“小子,你答应了爹的,我劝你娘来,你回去可得陪爹喝几盅的。”

他一笑,手指一弹,“嗒”地一响。

娘这才知道,自己被骗来,是他和老头子商量好的,回头瞪了老伴一眼道:“啥出息?几盅酒,就让儿子收买了!”说完,拍着他的手笑笑,得意地道:“我儿捐了骨髓,救了一条人命,救了一个家,娘受一回骗,值啊!”

他望着爹娘笑了。

他想,有时,爱心也像韭菜,付出越多,播撒越快越广,不但能传及家人,甚至能传及世界,让每一个人心中都一片碧绿、一片阳光。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最恰当的一项是(     
A.开头写“他”在医院,说明“他”一开始就想用装病来让母亲理解“他”的做法,也交代了故事发生的地点和事由,表明“他”已决定为患白血病的女孩捐献骨髓。
B.文章在写娘和女孩时都写到了脸色,写娘脸色由“灰白”到“灰白颜色没了”是为了表现娘由希望到失望的心理变化,写女孩脸色主要是表现白血病病症。
C.虽只用较少的笔墨来写爹,但爹对情节的发展有重要的作用,爹支持儿子捐献骨髓,为了和儿子喝几盅,还与儿子一起隐瞒真相,骗了娘一回。
D.作为儿子的“他”,为了捐献骨髓,欺骗母亲是因为考虑到母亲的情绪,并且母亲不了解捐献骨髓是怎么回事,不能明说自己要捐献骨髓。
2.文中的娘是个怎样的人?请结合文章内容分析。
3.小说的结尾意蕴丰富,效果突出,写得很好。请结合原文加以赏析。
4 .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①我凭舷眺望,望着茫茫的江水。②据科学家说,在洪荒时代,四川盆地本来是个内陆海。③海水东注,撞击、啃噬着东边的大山,年深日久,终于“凿开”一条通道,就是“三峡”。④这江水是在什么时候凿开三峡的呢?⑤它的源头为什么总是无休无止,它的去处为什么总是不盈不溢呢?⑥当它以摧山坼地之力凿开三峡洋洋东去之时,可曾想到后来竟变成那渺小的生物——人的胯下坐骑么?⑦我的思想向着更遥远的空间和时间飞去。⑧“水击三千里,抟扶摇而上者九万里”,也许还要高远。⑨人类的历史,对于我本来如同远在云天之上、不可端倪的飞鸟,此时忽如栖落在手指上,简直可以数一数它的翎毛。

1.文段的思路发展中间有一个过渡句,它是第______句,文段思路的发展是从_____________________
2.文段的句末在结构上有何作用?这个句子的内容说明此文段的思路已进展到哪个方面?此句使用了什么修辞手法?有何作用?
3.作者在第六句中说人是“渺小的生物”是相对什么来说的?找出与之相比照的词语。
2021-04-20更新 | 37次组卷 | 1卷引用:江西省宜春市奉新县冶城职业学校(奉新县第三中学)2020-2021学年高二上学期期末语文试题(职高4、5班、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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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粮食

熊立功

一个冷得打寒战的深夜,叶子爹爹又回了,还带着两个人,破衣烂衫的,腰间缠着树藤。相同的是,都戴着八角帽,帽子上都绣了用布做的红五星。

回来了。娘说。

嗯,叶子睡着了?爹爹问。

嗯,我给你们做着吃一点,看把你们冻的。

他们低沉的声音,还是吵醒了稻草中睡着的叶子。几年来,爹爹总是深更半夜回家,多半是拿粮食。

娘揭开锅盖,上了几瓢水,在灶下点着了火。再扳开地窖,舀出一碗米。

一个长个子走过去,拿过娘刚要下锅的米碗,从屁股后面摘下一个袋子,倒进去。回头冲娘笑笑:嫂子,谢你了,这粮食,还是存下吧,随便给我们吃点东西就行了。说完,长个子把灶台上的一把野菜倒进了锅里,那野菜是娘白天带叶子去挖的。

一会,香香的野菜味道弥漫了整个草棚,叶子听到父亲他们滋滋响地吃,馋得吐口水。这几年,家里产的粮食都被爹爹拿走了,就是野菜叶子也没有饱餐过。

趁爹爹他们吃的空隙里,娘拿出针线帮他们缝补起破衣来。娘像怕人看到光亮一样,把豆油灯放在灶门口,借着微光做。

爹爹他们出门的时候,拿走了地窖里的所有可以吃的东西。长个子临出门时,又折回来,走向叶子,她连忙闭上眼。长个子用粗糙的手摸了摸叶子的脸,带着愧意说:孩子,苦了你啊。说着,就解开了袋口,也不听爹爹还有娘的劝阻,硬是从中捧出了几捧粮食。并说:不能让孩子饿着啊,以后解放了,还得靠他们建设新中国哩。

叶子不晓得爹爹他们在外干啥,也不晓得爹爹他们为什么连吃的也没有,她只知道爹爹他们,总是三更回,半夜走。每一次回,爹爹总是都要带走家里好多东西,或者是粮食,或者是衣物。但,叶子通过爹爹他们和娘的对话,偷偷地听到,村子里的大恶霸地主是他们打死的。活该,报应。大恶霸霸占了好多人的田地,还逼死了村子里的几个穷人……能够打死穷人恨的人的人,能够打死没人敢惹的人的人,就是好人!

第二天,娘把长个子留下的几捧稻谷,研成米粉,想单独为叶子打一个糊糊汤,叶子硬是把米粉存下了,她想,就是饿死,也要把粮食留给爹爹他们吃,吃饱了,好打穷人恨的人。并坚持和娘吃着野菜,在娘面前,她还吃得格外香。

吃完野菜,叶子就有劲,就天天陪同娘存粮食。白日,陪娘走村串巷,四处讨米讨饭。夜里,娘俩再把讨来的饭啊菜啊,放在锅里炒,放在锅里烘,一直到干,再倒进袋子里,藏起来。

一天半夜,睡在稻草里的叶子,被吼叫声吵醒。几个拿枪的兵,闯进来,在草棚里到处翻,逼着娘拿出藏的粮食,他们嘴里骂着:你个赤匪婆,快把粮食交出来,不然,捂死你……娘不动,也不开腔。那些兵就对她拳打脚踢。

末了,没搜出粮食的几个兵,就用绳子把娘绑了,带出了门。上前抱扯娘的叶子,被一个兵一脚踢昏过去……

那之后,娘再也没回,巴望了几天几夜的叶子,哭着叫着娘,泪哭干了,喉咙喊哑了。慢慢地,叶子不哭不叫了,她开始一个人做着和娘一起做的事。白日,走村串巷,四处讨米讨饭;夜里,再把讨来的饭啊菜啊,放在锅里炒,放在锅里烘,一直到干,再倒进袋子里,藏起来。

一天又一天,叶子重复着自己做的事。

又是一个半夜,长个子带着几个人来了,他们依然戴着八角帽,叶子看到他们,就扑上去,哭不出声。

孩子,苦了你啊!长个子紧紧地抱着叶子说。

我爹呢?

长个子低下头,看着长高的叶子,说:孩子,两天前,你爹爹和我们送粮食到前线,遇到了敌人。为保全粮食,你爹爹把敌人引开了,也把子弹引到了自己身上……你,和我们走吧?

叶子嘴唇咬出了血,老半天,她摇摇头,很坚决地摇摇头。然后,默默地把藏的粮食,拿出来,交给长个子他们,说:以后,你们来拿粮食,就找我吧。

第二天,荒野上飘动着像一片叶子一样的叶子。那一天,叶子穿着一件绿色的衣服,叶子就成了绿色的叶子……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小说开头一段运用了肖像描写,“破衣烂衫”“都戴着八角帽,帽子上都绣了用布做的红五星”只为了暗示了他们生活的艰苦。
B.小说注重于细微处写人,如“叶子嘴唇咬出了血,老半天,她摇摇头,很坚决地摇摇头”,寥寥数语,叶子内心的痛苦及坚强就显露出来了。
C.小说从孩子的视角来写,比较自由灵活地反映红军战士的斗争生活,同时孩子的形象和其爹娘的形象相互映衬,写了两代人的革命,构思巧妙。
D.故事发生的时间主要都是夜里,“夜”象征当时黑暗的社会环境,有推动故事情节的发展等方面的作用。
2.请结合课文内容简要分析叶子的人物形象?
3.小说以”粮食”为中心谋篇布局,这有什么好处?请简要说明。

6 . 合欢,合欢

李晓东

①很多年以后,我才知道,那是合欢。

②小城况味,多是从悠长悠长的小巷里荡漾出的,这是九岁的我就已经能感受得到的。所以,当母亲牵着我的手慢慢走进不知名的巷道时,一种淡淡的情绪笼上我的心头。后来,我学会了描摹那种情绪:忧伤。

③事实上,九岁的我,和忧伤是不搭界的。三十八岁的母亲,似乎也看不出忧伤的样子。天生的好皮肤让她总是显得比同龄人年轻十岁,同样一件的确良白衬衣,穿在她身上,就穿出了时装的味道。母亲齐耳的短发,刚刚遮住耳朵,当她俯下身子给我整理衣服的时候,我看见清晨的阳光投在她的脖颈上,让她的耳朵有了透明的质感,粉嘟哪的耳垂让我忍不住伸手去摸。母亲笑一笑,随手拂过脸颊的发梢,一段白皙的脖颈上也落下一片阳光。

④这是七月,母亲去小城开会,带上了我,这是我第一次出远门。纵深的小巷是我们走往住地的必经之路。小巷里隔三五步就见一棵槐树,粗壮的树干一个人不能环抱,浓密深绿的树叶,漏着点点阳光。槐荫被拂处,是一个一个门庭,层层剥落的朱漆,锈迹斑斑的门环,半掩着的木门,褪了色的对联,簇拥着一条碎石铺地,仅容我和母亲并排行走的小径,重重叠叠的屋檐从爬满青苔的高墙上伸出来,把天空切割成一条窄窄的蓝色,随着我们的脚步晃啊晃。

⑤小巷尽头,豁然洞开,一个一眼看不到头的大院子。院子里是一排一排白墙青瓦的平房,我随母亲走进一间,一开门,隐隐的霉味儿裹挟着热浪扑面而来。母亲推开浅绿色的木窗,我来到窗前,一棵大树正对着窗口。那是一种我从来没有见过的树,开着我从来没有见过的花,粉柔柔的,像一把把小扇子密密缀满枝头。树冠在十几米高处平平地铺开,将七月骄阳隔在树外,树下形成天然绿荫。

⑥我雀跃而出,跑到屋后,见十来棵一般模样的大树肩并肩默立,树叶间缀满了粉红色棉絮一样的绒花,远远望去,如雾一般。从那红雾里,飘出丝丝缕缕清甜的香气。我站在树下,看见那香气正倾泻而下,从我的头顶,发梢,直到我的肩膀、我的手、我的脚下,然后那香气蓬勃而起,又从我的脚下蒸腾,沿着我的手、我的肩膀、我的发梢,直到我的头顶,重重叠叠。我在那香气里静悄悄,不敢发出一点声音。但母亲唤着我走过来了,她刚刚洗过的头发还没有干透,她的脸颊,不知道是因为洗过澡的缘故,还是被那笼罩在头顶的粉色映照的缘故,抹了胭脂一样。她从那香气里走过来了,她唤我的声音也是香的、软的呢。

⑦又五年,我读到了史铁生的《合欢树》,这个名字让我喜欢,但是文章始终没有描摹过合欢的样子。“与其在街上瞎逛,我想不如就去看看那棵树吧。”可是,史铁生终究没有走近那棵树。“我摇着车在街上慢慢走,不急着回家。人有时候只想独自静静的待一会儿,悲伤也成享受。”史铁生的悲伤我那时并不理解,让我失望的是,合欢在哪里呢?

⑧我真正认识合欢,是在羊城,那时我十九岁。还是七月,走进烈士陵园时,我大汗淋漓,感觉自己已经奄奄一息。顾不得旁人诧异的目光,我把头伸向陵园一角的水龙头。我把水开到最大,长发在水中倾泻。立起身,甩甩头,感觉可以喘气了,头顶,却是一颗大树,那花粉柔柔的,像一把把小扇子密密缀满枝头。蓦然间,感觉十年前的那树回来了。树干上挂着小牌子:“合欢,又名……”合欢,合欢,原来,史铁生笔下那棵始终未曾露面的合欢,我早在九岁的时候就已经遇到了。

⑨那是一次仓促的旅行,仓促到不知道为什么旅行,仓促到不知道下一站在哪里。我茫然地站在羊城街头,看衣着光鲜的人流开开合合,我知道,这里不是我的世界。在这里邂逅的合欢,与十年前小城的合欢相比,是傲慢的。虽然树是一样的树,花是一样的花,但是,那香气里已然有了本土的居高临下、不屑一顾。过长沙,长沙的合欢看见过一个十九岁的白衣少女仰面躺在火车站广场的草坪上,合欢就在她的头顶,默默看她。

⑩又是七月,我已是母亲当年的年纪,依然在小城,依然有合欢,然而母亲再也站不起来了。她整日躺在病床上,医院的颜色,除了白,还是白。但是窗外是有颜色的,是有花树的,那花粉柔柔的,像一把把小扇子密密缀满枝头。我站在窗前,窗外是合欢,床上是母亲。

⑪母亲唤着我走过来了,她刚刚洗过的头发还没有干透,她的脸颊,不知道是因为洗过染的缘故,还是被那笼罩在头顶的粉色映照的缘故,像抹了胭脂一样。她从那香里走过来了,她唤我的声音也是香的、软的呢。惊回首,病床上的母亲静悄悄的,一点声音也没有。

⑫我知道了,史铁生为什么终究没有走近合欢。

1.下列对本文相关内容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作者的童年是幸福快乐的,但文章却从悠长悠长的小巷写起,小巷的忧伤冲淡了快乐,也暗示了后文的情节的走向。
B.文章第段画波浪线对“门庭”“朱漆”“门环”“对联”的描写,与《我与地坛》中对地坛的描写相似,但并不同样,意在渲染伤感悲凉。
C.作者与合欢树的相遇很早,但“合欢”树与名在意识中的统一事隔多年,这使得作者对于合欢既感亲切又一度保持距离。
D.作者目睹了多个城市的合欢树,小城、广州、长沙……也从史铁生的文字里与之相遇,这些相遇都带给作者美好的感受。
2.下列对本文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文章标题醒目,“合欢,合欢”,以反复的手法赋予单纯的树名以浓厚的抒情色彩,意味深长。
B.文章第三段对阳光的景物描写,既有助于塑造母亲美丽的形象,也烘托出母子相伴的温暖幸福的氛围。
C.文章以“合欢”这一意象为线索,同时以时间为轴,写出作者母女生命的轨迹,及作者对母亲的深情。
D.史铁生的《合欢树》及其母子故事穿插全文,与作者母女之情相互映衬,一虚一实,使史铁生的形象更鲜明。
3.文中画横线部分语句使用了多种修辞,试找出其中两种加以赏析。
4.第⑥段和第①段用了相同的笔墨写母亲的头发与脸颊,有什么作用?
7 .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下面小题。

除夕的夜

阿成

漫天的大雪下了整整一天,整座城市变成了雪国。我总觉得夜里的雪下得静悄悄的,俨然背景音乐,令人有一点迷茫和感伤。

老伴重病已住了半年多的医院。医生说,看能熬过这个年吧,要是能,或者有可能再延长一段时间。我暗自落泪,内心依然巴望奇迹发生。

除夕,我请求回家过年,医生摇了摇头。回不了家,那就在病房里守岁吧。我想,无论如何也要过一个像点样的年啊。我知道老伴吃不下东西了,但哪怕是摆摆样子,让她看一看也好啊。于是,我上街寻找饭店,去买几个老伴爱吃的菜。

大雪甫落之后,东北的除夕夜更加寒气袭人。我踏着雪向前走着,内心很凄凉。现在,这条十里长街上只有我一个人的脚印。

边走边寻找着。街道两旁大商家、小商店、饭店,等等,都关门了。在如此清静的大街上,孤寂、凄凉和失落始终伴我一同寻找。但是,想到今年的除夕或许就是老伴的最后一个年了,我心里就不觉得冷了,我无论如何也要把这十里长街寻遍。记得小时候,为了逃避父亲的打,离家出走,在下雪的夜里我躺在天棚上,看着从瓦隙中飘落下来的雪花,那种孤凄与今夜的感受是何其相似啊。现在自己有家了,就会深深地爱上这个家。

这条路可真长呵,加上是难走的厚厚雪路。最后,路过一个胡同口,我看到几个流浪汉正在用小铁桶涮“火锅”,个个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他们对我说,兄弟,过来喝酒呀,咱们一块儿过年吧!

我说,谢谢,不了,我还有事。

大过年的有什么事啊?你看这么多吃的呢,都是区政府白给我们的,我们就喜欢在大街上造(吃),这才来脾气呢。说着,他们举起了啤酒瓶,兄弟,过年好!过来喝一杯吧!

我说,过年好!你们尽兴吧,我真的是有事。对了,附近有还开门的饭馆吗?我想弄几个菜给住院的老伴儿。

他们答道,往前走到头有一家小饭馆开门,我们的佐料就是她给的呢。

我离开时,那几个流浪汉在喊,祝你老伴儿早日康复!

我听了,眼泪就流下来了。自老伴儿患病后,我第一次听到陌生人祝福我老伴早日康复。老伴儿得了重病之后,我没有通知单位的任何人。我始终认为,一个人的困难永远是自己的,要自己去面对。

雪愈下愈大。果然,在街的尽头我看到了那家小饭馆,我又禁不住热泪盈眶了。

年轻的老板娘见我进来,便站了起来。我问,我想买几个菜带走可以吗?给医院的病人。

饭馆的老板娘说,当然可以,你先选菜吧。然后她说,我给厨师打个电话。

我点了几样老伴儿平时爱吃的菜。哦,只是不知道这家饭馆能不能做,这大过年的。老板娘说,没问题。

厨师很快就回来了,他冲我点了点头。是啊,若是这时候对方的表情里稍微有一丝的不满,都会伤害到客人——这个除夕夜里脆弱的人哟。

我问,今天的和平时还是一个价钱吗?老板娘说,大过年的,不能乘人之危,平时卖什么价还是什么价,还要做得更好、更精细些才对呀。

菜做好了,品相不错,我决计打车回医院。上车后,司机说,过年好!去哪儿?我说,第一医院。司机说,家里有人住院?我说,老伴儿。

司机长叹了一声,这年哪,有人欢喜有人愁哇。刚才我拉了一位老大娘。我问,大娘咋才回家过年哪?老太太一听就抹眼睛。我就跟她说,大娘,大过年的,咱得高高兴兴的,对吧?临走时,那个老太太非要给我一百块钱。我说,我怎么能要您钱呢?您留着吧。老太太说,就当是我给你的压岁钱了。我一听,心里不是滋味。最后,我还是悄悄把钱塞到老太太的包里了,看她进了进站口才走……人人都有犯难的事呀。老哥,你看我,媳妇在家等着我呢,可我为了家人还在路上奔波哩!

回到医院,病床上的老伴儿很高兴。看着一桌子的菜,她说,大年三十儿还有饭店开门?

我说,这是托你的福,说明你的病很快就要好了,好事就从今天开始啦。

老伴儿听了也蛮高兴的,她竟然慢慢地坐了起来。零点的钟声响了,我们老两口儿举起酒杯祝福彼此。老伴儿闪动着泪花说,难为你了。我说,别这么说,我愿意,高兴着哪。

老伴儿说,好好活着。

我说,什么?

老伴儿说,你一定要好好活着。

1.下列对文章思想内容的理解与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文章交代“我”老伴的病情严重,既是“我”在除夕夜外出买菜的原由,也暗示了“我”在特定环境下的伤感心情。
B.文中插叙“我”小时候逃避父亲的打而离家之事,意在用那时的感受来突出“我”现在的孤独无依以及对家的眷恋。
C.文章两次写“我”流泪,第一次突出了“我”受到陌生人祝福时的感动,第二次表达了“我”找到小饭馆时的感喟。
D.出租车司机的感叹,意蕴丰富,既有对生活艰辛的感慨,又有对“我”的劝慰,更有对人生无常的哀痛。
2.文中对雪夜的环境描写有什么作用?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3.从本文人物的身上可看到浓浓的人性之美,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8 .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马家父子

毕飞宇

老马的祖籍在四川东部,第一年恢复高考老马就进京读书了。后来老马在北京娶了媳妇,生了儿子。但是老马坚持自己的四川人身份,他在任何时候都要把一口川腔挂在嘴上。

老马的儿子马多不说四川话。马多的说话乃至发音都是老马启蒙的,四川话说得不错。可是马多一进幼儿园就学会用首都人的行腔吐字归音了,透出一股含混和不负责任的腔调。语言即人。马多操了一口京腔就不能算纯正的四川娃子。老马对这一点很失望。

老马这些年一直和儿子过,他的妻子在三年之前就做了别人的新娘了。离婚的时候老马什么都没要,只要了儿子。儿子是老马的命。

儿子马多正值青春,长了一张孩子的脸,但是脚也大了,手也大了,嘎着一副公鸭嗓子,看上去既不像大人又不像孩子,有些古怪。马多智能卓异,是老马面前的混世魔王。可是马多一出家门就八面和气了。马多的考试成绩历来出众,那些分数一出来就成了学校教学改革的成果了。学校高兴了,老马也跟着高兴。

在一个风光宜人的下午老马被一辆丰田牌面包车接到了校内。依照校方的行政安排,老马将在体育场的司令台上向所有家长做二十分钟的报告。报告的题目很动人,很抒情,《怎样做孩子的父亲》。

老马是在行政楼二楼的厕所里头被马多堵住的。老马满面春风,每一颗牙齿都是当上了父亲的样子。老马摸过儿子的头,开心地说:嗨!马多的神情却有些紧张,压低了嗓门厉声说:说普通话!老马眨了两回眼睛明白了,笑着说:晓得。马多皱了眉头说:普通话,知不知道?老马又笑,说:兹(知)道。马多回头看了一眼,打起了手势,zhīdɑo,不是zīdɑo老马抿了嘴笑,没有开口,再次摸过儿子的头,很棒地竖起了一只大拇指。马多也笑,同样竖起一只大拇指。父子两个在厕所里头幸福得不行。

老马在回家的路上买了基围虾、红肠、西红柿、卷心菜、荷兰豆。老马买了两瓶蓝带啤酒、两听健力宝易拉罐。老马把暖色调与冷色调的菜肴和饮料放了一桌子,看上去像某一个重大节日的前夜。老马望着桌子,很自豪地回顾下午的报告。他讲得很好,还史无前例地说了一个下午的普通话。他用了很多卷舌音,很多儿化,很不错。只是马多的回家比平时晚了近一个小时,老马打开电视,赵忠祥正在解说非洲草原上的猫科动物。马多进门的时候没有敲门,他用自己的双象牌铜钥匙打开了自己的家门。马多一进门凭空就带进了一股杀气。

老马搓搓手,说:吃饭了,有基围虾。老马看了一眼,说:还有健力宝。

马多说:得了吧。

老马端起了酒杯,用力眨了一回眼睛,又放下,说:我记得我说普通话了嘛。

得了吧您。

老马笑笑,说:我总不能是赵忠祥吧。

马多瞟了一眼电视说:你也不能做非洲草原的猫科动物吧。

老马把酒灌下去,往四周的墙上看,大声说:我是四川人,毛主席是湖南人,主席能说湖南话,我怎么就不能冒出几句四川话!

马多说:主席是谁?右手往前一伸中国人民就站立起来了,你要到天安门城楼上去,一开口中国人民准趴下。

老马的脸涨成紫红色,说话的腔调里头全是恼羞成怒。老马呵斥说:你到坦桑尼亚去还是四川人,四川种!

凭什么?马多的语气充满了北京腔的四两拨千斤,我凭什么呀我?

我打你个龟儿!

您用普通话骂您的儿子成不成?拜托了您呐。

老马在这个糟糕的晚上喝了两听健力宝,两瓶蓝带啤酒,两小瓶二两装红星牌二锅头。那么多的液体在老马的肚子里翻滚,把伤心的沉渣全勾起来了。老马难受不过,把珍藏多年的五粮液从床头柜里翻上桌面,启了封往嘴里灌。家乡的酒说到底全是家乡的话,安抚人,滋润人,像长辈的询问一样让人熨帖,让人伤怀。几口下去老马就吃掉了。老马把马多周岁时的全家福摊在桌面上,仔细辨认。马多被他的妈妈搂在怀里,妻子则光润无比地依偎在老马的胸前,老马的脸上胜利极了,冲着镜头全是乐不思蜀的死样子。儿子,妻子,老马,全是胸膛与胸膛的关系,全是心窝子与心窝子的关系。可是生活不会让你幸福太久,即使是平庸的幸福也只能是你的一个季节,一个年轮。它让你付出全部,然后,拉扯出一个和你对着干的人,要么脸对脸,要么背对背。手心手背全他妈的不是肉。对四十岁的男人来说,只有家乡的酒才是真的,才是你的故乡,才是你的血脉,才是你的亲爹亲娘,才是你的亲儿子亲丫头。老马猛拍了桌子,吼道:马多,给老子上酒。

马多过来,看到了周岁时的光屁股,脸说拉就拉下了。父亲最感温存的东西往往正是儿子的疮疤。马多不情愿看自己的光屁股,马多说:看这个干什么?老马推过空酒杯,说:看我的儿。马多说:抬头看呗。老马用手指的关节敲击桌面,冲着相片说:我不想抬头,我就想低下头来想想我的儿子——这才是我的儿,我见到你心里头就烦。

喝多了。马多冷不丁地说。

我没有喝多!

马多不语,好半天轻声说:喝多了。

老马的泪水一下子就汪开了。

(有删改)

1.下列对这篇小说相关内容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马家父子的矛盾聚焦于对“川腔”与“京腔”的各执己意,背后的根源是两代人的身份认同和心理归属。
B.作品中的老马是个失败的中年人形象,妻子离他而去,正值青春期的儿子,在外面八面和气,在家里却老是跟他对着干。
C.老马喝酒后拿出全家福仔细辨认,体现了对过往一家三口其乐融融生活的怀念,还有对与儿子沟通不畅的失望和沮丧。
D.马多两次对父亲说“喝多了”,简短的言语中折射出内心细微的变化,说明他对父亲的行为有了一些理解和体谅。
2.下列对这篇小说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开头叙述老马的祖籍、读书定居北京的经历、启蒙马多讲四川话、对马多的“京腔”感到失望等等,为小说情节和冲突的展开做了必要的铺垫。
B.“老马打开电视,赵忠祥正在解说非洲草原上的猫科动物”,看似平常的交代却为父子交锋提供了表达元素,这种场景中的相互生发,读来饶有趣味。
C.这篇小说不断转换叙述主体和视角,作者也常常跳出来以心理分析师的身份描述老马的感觉、思想等,这使小说的叙述呈现出多层次的审美效果。
D.“每一颗牙齿都是当上了父亲的样子”“冲着镜头全是乐不思蜀的死样子”,这样的表达赋予熟悉的语言以新的意趣和张力,也构成作品的独特语风。
3.小说没有具体写老马作报告的情景,这样安排有怎样的艺术效果?请简要分析。
4.小说结尾说,“老马的泪水一下子汪开了”,请结合全文分析老马流泪的原因。
2021-02-26更新 | 605次组卷 | 18卷引用:江西省丰城市九中日新部2022-2023学年高一上学期期末语文试题
9 .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红糖锅魁

曾颖

黄老师是我的忘年交老友,多年前在茶馆里给我讲起过一段红糖锅魁的故事,他说,是那一个锅魁,改变了他的命运。

锅魁,或又写作锅盔,是一种先煎后烤的面饼。在困难时期,肉馅锅魁不多见,我们童年记忆中的锅魁,以椒盐和红糖为主,特别是红糖锅魁,一汪油亮粘稠的红糖汁包裹在香脆金黄的面皮之中,一口咬开,糖汁喷着香气,如火山的岩浆,喷发而出,滚烫又香甜地让平日少受刺激的口舌受宠若惊,像个脾气火爆又甜美可人的小妖怪,一半是天堂,一半是地狱地让人在烫与甜之中难以自拔。

黄老师所说的那一个改变命运的锅魁,出现在他生命最低谷的1959年,那一年,他莫名其妙地成了“阶级敌人”,他新婚的妻子,出于对未来的恐惧,与他划清了界线。这使他遭遇到双重灭绝性的打击。最令他难受的,是他关在学习班时妻为他送来的被子。也许是为了表达爱憎分明的阶级感情,她在洁白的被单上,踩上了几个黑黑的泥脚印。这几个多余的脚印,将这床他们新婚时用过的被单里包裹着的仅有的一点温暖回忆,连同他活下去的愿望和勇气,踩得粉碎。

一连几天,他水米不进,只求能在某天晚上,沉入淤泥一般的睡眠里,再也挣扎不起来。

他的同号狱友,是供销社一位会计,名叫世华,罪状是喜欢英语。他算得上“学习班”里少有的几个罪名清晰且认罪态度好的人,故而也没太多的被触及灵魂和肉体,每天都把难以下咽的牢饭,干干净净地吃完,其秘诀就是将那些味道怪异的饭食,当成药来吃。药不好吃,但可以保命,把命保着,就一定有希望看到妻子和女儿。他的妻子是乡下人,没有那么高的阶级觉悟,不会往被子上踩脚印。

牢狱的时间慢,他就把照顾和开导黄老师作为混时间的项目。帮他打水擦身,或教他把菜中的虫当肉吃,都成了每日必干的重要事情,既打发了时光,又救了人,还给管教者留了积极改造的印象。

黄老师总算缓了过来。确切地说,是把求死的心,暗自藏了起来,只求瞒过众人的眼睛,趁他们不备,完成对自己完美的一击,像不久前偷偷溜进厨房用菜刀抹脖子的蔡老师那样。

不久后,他们开始有了“放风”的机会,一行人被送到护城河边挑土。黄老师觉得,瞅准时机溜出队伍跑上城墙两眼一闭头冲下一跳,也大致可以达到求死的目的。于是就暗暗盘算开来,想着想着,脸上不觉露出点微笑来。

这是他失去自由以来第一次微笑,如微暖阳光下一道刺眼的寒凌。

工作休息,众人都累得瘫了下来。黄老师趁人不备,开始实施他的自我了断计划。他佯装要拉屎,从树枝茂密的老城墙根下溜出去,沿着混乱的石阶爬上城墙,在城墙最高的角停下站定,打算以头先着地的姿势,义无反顾地扑出去……

城墙下是菜市,人流涌动。

在人生最后一刻,他想最后再看看这不太美却总算是走过一遭的人间,于是往人声热烈的地方看一眼,权做告别。这时,他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鬼鬼祟祟地从破城墙根穿出,奔向小食店的锅魁摊,掏出口袋中所有的钱,买了一个饼,正准备下口咬,又突然想起什么似的,从身上脱下上衣,跟营业员央告着什么。营业员纠结再三,点了头,他于是高兴地再拿起另一个烧饼,捡了宝贝一样往回逃。奔跑中,他突然看到角楼上的黄老师,像打了胜仗的勇士,冲他举起双手,高扬着两个金黄的锅魁。

不知是被他的情绪感染,还是想吃那锅魁,抑或是因为被人撞破了有点不好意思,黄老师决定暂时放下计划,和世华躲到草丛中,三下五除二地把那个锅魁,吞下肚去。他想,做个饱死鬼,也不坏。但当那一团甜蜜而温暖的气息,从口腔一路滑落进空空的肠胃,变成满眼的泪水夺眶而出时,他改了主意,仿佛与眼泪一起流出的,还有他对世界的绝望感——在这个亲情与爱都靠不住的冷漠世界,居然有一个人用自己仅有的财产,为他换回一个锅魁。

那哪是锅魁啊?分明是一星点微弱但坚强的生的希望。

黄老师没再想着自杀,而是想着好好活着,去报答世华对他的拯救,并希望自己有一天能有机会去挣回一件上衣,还给世华。

这个愿望,直至十多年后才勉强完成。当他用平反之后补发的工资做好一件纯毛上衣,准备送给世华时,却传来一个噩耗:被借调到省城接待外宾的世华,在为外宾取遗忘在金牛宾馆的口红时,不幸撞车身亡。他本是因为懂英语,被借调到省上,显见会有大的用处,不想一个临时帮忙的差事,却让他送了命。

世华是穿着黄老师还他的新衣入葬的,在灵前,摆放着一个盘子,里面放着厚厚一摞红糖锅魁。

从那天以后,黄老师再没吃过锅魁。

(选自2020年第3期《金山》,有删节)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小说第二段有关锅魁的叙述和描写,富有生活的气息,既交代了故事的时代背景,也为下文黄老师叙述他和世华的交往作出了铺垫。
B.文中划线句子采用比喻、比拟和夸张手法,生动地写出了红糖锅魁色香味的诱人,也含蓄地揭示了小说“锅魁能改变一个人命运”的主旨。
C.小说多处采用对比手法来刻画人物形象,如通过黄老师妻子与世华的对比来揭示人情的冷暖,通过世华与黄老师的对比来表现人性的光辉。
D.小说开篇由第一人称引入,增强了故事的真实感;主体部分则采用第三人称,其好处是可以使叙述不受时空限制,表达更为灵活自由。
2.结合作品简要分析世华有着怎样的生活态度。
3.“红糖锅魁”在情节发展中有重要作用,这种作用体现在哪些方面?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2021-02-09更新 | 47次组卷 | 1卷引用:江西省赣州市2020-2021学年高三上学期期末统考语文试题
10 .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提琴

阿城

老侯是手艺人。老侯原来在乡下学木匠,开始的时候锛檩锛椽子。

锛其实是很不容易的活儿。站在原木上,用锛像用镐,一下一下把木头锛出形来,弄不好就锛到自己的脚上。老侯一次也没有锛到自己脚上。

老侯对没有锛伤自己很得意,说,师傅瞧我还行,就让我煞大锯。

煞大锯其实是很不容易的活儿,先将原木架起来,一个人在上,一个人在下,一上一下地拉一张大锯。大锯有齿的一边是弧形的,锯齿有大拇指大。干别的活可以喊号子,煞大锯却只能咬着牙,一声不吭,锯完才算。

老侯的腰力就是这样练出来的。后来老侯学细木工,手下稳,别人都很佩服,其实老侯靠的是腰。

老侯学了细木工,有的时候别人会求他干一些很奇怪的活儿。老侯记得有人拿来过一只不太大的架子,料子是黄花梨,缺了一个小枨,老侯琢磨着给配上了。

人家来取活的时候,老侯问,这是个什么?来人说,不知道。老侯心里说,我才不信不知道呢。

不过老侯到底也不知道那个架子是干什么的,这件事一直是老侯的一块心病。

老侯的家在河北,早年间地方上有许多教堂,教堂办学校,学校上音乐课,用木风琴,弹起来呜呜的很好听。老侯常常要修这木风琴。修好了,神父坐下来弹,老侯就站在旁边听。有一次神父弹着弹着,忽然说,侯木匠,你会不会修另外一种琴?老侯问,什么琴?神父说,提琴。老侯不知道,嘴上说试试吧。神父就把提琴拿来让老侯试试,是把意大利琴。

老侯把琴拿回家琢磨了很久。粗看这把琴很复杂,到处都是弧,没有直的地方。看久了,道理却简单,就是一个有窟窿的木盒。明白了道理,老侯就做了许多模具,蒸了鱼膘胶,把提琴重新粘起来。神父看到修好的琴,很惊奇。神父于是介绍老侯到北京去,因为教会的关系,老侯就常修些教堂的精细什物,四城的人都叫老侯洋木匠

老侯因为修过洋乐器,所以渐渐有人来找老侯修各种乐器,老侯都能对付。北京解放了,老侯就做了乐器厂的师傅,专门修洋乐器。

一天有个干部模样的人拿来一把提琴,请老侯修。老侯一眼就认出是神父那把提琴,老侯没有吭声。老侯知道,跟教会沾关系,是麻烦。因为是修过的东西。所以做起来很快。干部来取琴的时候,老侯忍不住说,您的这琴是把好琴。干部说,不是我的,是单位上的。老侯说,就是不太爱惜,公家的东西,好好保存着吧,是把好琴。

一九六六年夏天,到处抄家砸东西,老侯忽然想起那把琴。厂里不开工,老侯凭记忆寻到那个单位去。老侯在这个单位里东瞧瞧,西看看。单位里人来人往,大字报贴得到处都是,到处都是加了碱的面浆糊味儿。老侯后来笑自己,这是干吗呢?人家单位的东西,自己找个什么呢?怎么找得到呢?于是就往外走。

可巧就让老侯瞧见了那把琴。琴面板已经没有了,所以像一把勺子,一个戴红袖箍的人也正拿它当勺盛着浆糊刷大字报。老侯就站在那里看那个人刷大字报。那人刷完了,换了一个地方接着刷,老侯就一直跟着,好像一个关心国家大事的人。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小说用多种手法介绍煞大锯。用白描手法,寥寥几笔就写出如何煞大锯,并用细节描写和对比手法突出这种活儿的不易,笔力举重如轻。
B.老侯一眼就认出干部模样的人拿来的那把提琴是神父的,这表明老侯之前修提琴时观察仔细,所以印象深刻;他没有吭声,可见他为人谨慎。
C.小说语言口语化,却能营造出很强的画面感,如“那人刷完了,换了一个地方接着刷,老侯就一直跟着”就能引起读者丰富的想象,让人忍俊不禁。
D.作者多次写到老侯和提琴之间的故事,借助提琴,巧妙地串联起不同场景,借凡人小事传达出时代的变迁,以小见大,平淡从容却意味深长。
2.文章的题目是“提琴”,前半部分却花了不少笔墨写老侯学木匠活。请从人物形象、情节发展等角度,简要分析这样写的目的。
3.阿城曾强调其写作风格是一种“平静的状态”,具体表现为日常化的平和叙写、波澜不惊的情节以及温和冷隽的语言。请结合全文,从思想内容、情节安排、语言风格等角度,谈一谈你对这种“平静”的理解。
共计 平均难度: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