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注重税收优惠 | B.强调税收利益共享 | C.强调税务监管 | D.重视税法宣传教育 |
材料一 两汉人民创造了灿烂的历史与文化,其中许多杰出人物的昂扬进取、不屈不挠的斗志, 给后世留下了宝贵的精神财富。如张骞“凿空”的勇气,苏武绝不“屈节辱命”的精神,班超“投笔从戎”“立功绝域”的追求……广为流传,熔铸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组成部分。
材料二 面对广州外海的鸦片走私,道光皇帝特命湖广总督林则徐为钦差大臣,前往广州禁烟。 林则徐将英美鸦片商人呈缴的走私鸦片烟土两万多箱,在虎门海滩公开销毁,向世界表明了清政府禁烟的决心。林则徐面对英美官员交涉鸦片烟土时需要国际知识,便在广州开办译馆,罗致译员,收集有关西洋各国的消息情报和国际知识,包括国际法知识,汇译成《四洲志》等书稿,供对外交涉时参考。林则徐被贬后,把《四洲志》交给他的朋友魏源,并在前往新疆途中留下了“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的名句。
材料三 赵一曼(1905—1936),女,四川宜宾人,192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27—1928年赴莫斯科中山大学学习。1935年,赵一曼任东北人民革命军第三军二团政委,在与侵华日军的战 斗中被捕,后英勇就义。她在东北抗战期间曾题诗道:“未惜头颅新故国,甘将热血沃中华。”陈毅评价她:“生为人民干部,死为革命英雄。临敌大节不辱,永记人民心中。”
材料四 中国航天奠基人之一梁思礼院士是梁启超的少子,在被问及从父亲那里继承了什么时,他说:“爱国!”
——以上材料均摘编自《中外历史纲要》(上)
(1)解释材料一中相关人物作出历史贡献的时代背景。(2)根据材料二、三,指出林则徐和赵一曼身上家国情怀的共同表现,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二人在抵抗侵略方面的根本差异。
(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建设航天强国要靠一代代人接续奋斗。”根据材料四,归纳新中国开展航天探索的历史意义。
A.稳定性和适应性 | B.妥协性和综合性 | C.短暂性和现实性 | D.实效性和实用性 |
A.维系了人身依附关系 | B.保证了国家赋役征调 |
C.缓解了土地兼并问题 | D.扩充了自耕农所有制 |
A.“孝廉”是汉代察举制特科中一个常态性的考察项目 |
B.“护乌桓校尉”是西汉管理西域一带少数民族的长官 |
C.壁画风格形式多样,深受西域和周边邻国文化的影响 |
D.壁画内容可作为汉代官员选拔和管理的重要研究史料 |
材料一 朱邑,字仲卿,庐江郡舒县人,西汉循吏。初为桐乡啬夫,为政廉平不苛,迁庐江太守卒史。举贤良方正,授大司农丞,迁北海太守,治行第一、迁大司农,掌管全国租税、钱谷、盐铁和财政。廉平不苛,以爱利为行,未尝笞辱人,存问者老孤寡,遇之有恩,所部吏民爱敬焉。“为人淳厚,笃于故旧,然性公正,不可交以私。天子器之,朝廷敬焉。”“身为列卿,居处俭节”。
——《汉书·卷八十九·循吏传》
注:循吏,奉职守法的官员。
材料二 西汉和东汉记载入史书的循吏共计18人,有明确记载的选拔方式有孝廉、茂才、贤良、明经、辟除、征召、任子、纳赀(资)这八类,涉及次数较多的有辟除、孝廉、辟除、征召。黄霸是循吏中仕途轨迹记载最详细,也是次数最多的,黄霸涉及到的选拔方式为2次纳费、2次察廉、2次举贤良、3次征召。除王成记载不详外,其他循吏最少也会经历1次选拔,平均每人2.7次,差不多就是每个循吏在仕途生涯会经历3次不同方式的选拔。
——摘编自徐鹏鹏《文官制度与汉代政治治理研究——以汉代循吏群体为视角》
(1)根据材料一、指出朱邑被列入《循吏传》的原因。(2)根据材料二、概括汉代选官制度的特点并加以评述。
材料 春秋时期,官职完全由贵族垄断;战国时期各国变法的主要内容之一,就是要废除世卿世禄制度。同时,荐举也成为日益普遍的选官方式。汉武帝时,正式设立察举制,“初令郡国举孝廉各一人”,同时还在京师建立太学,置博士弟子五十人,学习儒家经典,学成考试合格,可授予官职;魏晋南北朝时期,主要的选官制度为“九品中正制”,由中央向各地派遣中正官,负责评定人才等级,并按等级授予官职;隋朝建立以后,废除了九品中正制,各级官吏一律由中央任免。隋炀帝即位后,除了不断诏令举荐(人才),还在文帝设立的“秀才”“明经”两科外,新设立了“进士”科。这样,开科考试在隋炀帝时就形成了层次不同、要求各异,由法令所规定的完整体系。
——选自吴宗国《唐代科举制度研究》
请从材料中选取一个或几个时期,围绕选官制度的变化自拟论题并加以论述。(要求:立论正确,史论结合,逻辑严密、表述清晰)地区 | 郡名 | 官吏来源地 |
朝鲜半岛 | 玄菟、乐浪 | 辽东 |
云贵高原 | 牂柯、永昌 | 巴蜀 |
岭南地区 | / | 湖湘 |
交趾地区 | / | 岭南 |
A.官僚政治尚未成熟 | B.边疆治理政策适宜 |
C.地方势力影响强大 | D.国家统一疆域辽阔 |
“律法断罪,皆当以法律令正文,若无正文,依附名例断之 | 《晋书·刑法志》 |
“诸曹决事,皆令其写律文断之” | 《隋书·刑法志》 |
“诸断狱,皆须具引律令格式正文,违者笞三十” | 《唐律疏议·断狱》 |
A.形成了援礼入法传统 | B.杜绝了司法舞弊现象 |
C.确立了罪刑法定原则 | D.维护了专制统治权威 |
材料一 唐宋社会救助的主体是政府和社会力量,政府在社会救助中起组织和领导作用,主要通过制定相关政策、律令,对社会救助事宜予以规定和指导,由地方政府督促实施。南宋以后,社会力量更强大,在社会救助各个领域逐渐占重要地位。社会力量包括社会个体和社会组织,其中家族、宗族在民间救助中起了很大作用,特别是宋代,宗族救助制度化,使得族人旧有食,岁有衣,嫁娶婚葬,皆有赡。济贫机构方面,唐时是由政府接管原属寺院主管的病坊,北宋时主要是由中央统一诏令各地兴办,而南宋以后,则由各地自行设立,经费也以地方自筹为主。救助方式上,赈灾救荒时招商、劝分等方式增多;救助实体的经营上,越来越倾向于通过兴办实业,获取稳定的收益,以维持机构的长久。
——摘编自王颜《论唐宋时期社会救助机制的变化及特点》
材料二 1883年,德意志帝国议会批准颁布了世界上第一部社会保险法——《疾病保险法》,1884年和1889年,又相继颁布了《工伤事故保险法》和《老年与伤残强制保险法》。德国保险三法的颁布实施,使得国家对民众生存状况的保障,由社会救助发展到社会保险,从而开启了社会保障制度化的历程,标志着人类历史上以社会保险为核心内容的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由此产生。
——摘编自周佩璇《论现代社会保障制度首先产生于德国的原因》
(1)根据材料一,概括唐宋时期社会救助的特点。(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德国社会保障制度产生的背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