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展现大规模经济建设的成果 | B.反映了当时重工业落后的局面 |
C.受到“一边倒”政策的影响 | D.彰显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
A.国际影响力不断扩大 | B.“一五”计划成就令世界瞩目 |
C.外交僵局已基本打破 | D.外交政策的重心与目标变化 |
A.军民团结粉碎日寇的疯狂抵荡 | B.灾害救助以民间力量为主导 |
C.边区政府以民为本的价值取向 | D.国民政府社会保障存在缺陷 |
A.计划经济体制的确立 | B.农业合作社的发展 |
C.国家重农政策的贯彻 | D.工业对农业的反哺 |
土地纠纷 | 重复买卖 | 5件 |
买卖山地 | 1件 | |
侵越坟地 | 1件 | |
主佃纠纷 | 佃不应主役 | 1件 |
仆不应主役 | 1件 | |
背主逃走 | 1件 | |
租佃纠纷 | 租银纠纷 | 1件 |
盗窃纠纷 | 盗砍林木 | 5件 |
盗窃墓葬 | 1件 | |
盗窃祭谷 | 1件 |
A.广泛应用到民众的日常生活 | B.消除了民间的社会矛盾纠纷 |
C.有利于扩大地方的行政权力 | D.强化了基层组织的政治权威 |
材料 在广州国民政府时期,孙中山通过立法的形式对参加文官考试的人员素养作出了具体规定。1924年广州国民政府公布了《考试院组织条例》《考试条例实施细则》,在实施细则第二十条中规定,荐任文官考试者必须满足:一、本国国立大学或者高等专门学校习各专门学校学科三年以上者;二、经政府认可之外国大学、私立大学或高等专门学科学习三年以上者;三、经政府认可之本国公立、私立大学或高等专门学校习各专业学科三年以上毕业者;四、委任文官考试及格后,在行政官署服务三年以上者;五、习政治、经济、法律之学与第一款至第三款各学校毕业,有同等之学力,并有荐任以上相当资格,经考试院甄录试验及格者。
——摘编自杨芳《孙中山的文官思想》
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中国近代史知识,就孙中山的文官思想提出自己的看法,并进行简要阐述。(要求:观点明确,史论结合,逻辑严密,表述成文。)A.交通运输系统发达 | B.地方监察体系健全 |
C.官僚政治日益成熟 | D.注重政府工作效率 |
材料一 英美法系最早可追溯到由原始习惯或判例组成的日耳曼法,它认为,法则只能靠经验去摸索,人们不可能达到一种完善的理性。受洛克和孟德斯鸠思想的影响,它认为政府只是不同社会利益群体的协调人,故政府应该接受法治。面对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它着重于解决现实中的具体问题,却忽视了对社会公道、永久和平、世界主义的博爱等这些宏伟理想的追求。
——摘编自胡娟《西方大学两大治理模式及其法治理念和思想传统》
材料二 法律应以民族为基础,即以本民族的道德、法制、风俗习惯、宗教等民族性格为法制之标准。中国法系,以人伦为本位,以理性为前提,尚礼仪,重王道,尚矜恤,慎刑罚。它以“人是宇宙的主人”和从内外两方面践履人生里程的精神,以融合民族、提升道德、维护秩序和实现大同世界理论的贡献,自占世界上法系之重要地位,为安南、朝鲜、日本、暹逻之母法。近世因经济思想之变动,政治形式之改观等,遂日渐式微。然中国法制具有独特的精神与久远的历史及光辉的价值,可以成为医治世界危机的一种药方,其复兴势在必然。
——摘编自俞荣根等《中国传统法学述论:基于国学视角》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英美法系的主要特征并说明其原因。(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中华法系的时代价值。
A.解决了德行与行政能力的冲突 | B.进一步加强地方豪强的影响力 |
C.与后世科举的竞争性考试无异 | D.有利于提高选官标准的客观性 |
A.元朝的行省制 | B.秦朝的郡县制 | C.西周的分封制 | D.清朝的理藩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