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 春秋以来,诸侯不尊周天子,互相征伐,争做霸主,齐桓公第一个称霸。仅记载《鲁史》的242年里,列国间发生的战争就有483次。春秋时期弑君三十六,亡国三十二,不得保其社稷者,不胜其数。
——摘编自邹复《想起了“春秋无义战”》
(1)根据材料,指出春秋时期第一个霸主。
(2)小历认为,春秋时期诸侯争霸,各国相互攻伐,不利于社会发展。你是否同意他的观点?结合所学知识,简要说明理由。
A.约公元前2070年夏朝建立 | B.周平王迁都洛邑 |
C.前221年秦灭六国 | D.春秋战国是社会大动荡时期 |
![](https://img.xkw.com/dksih/QBM/editorImg/2023/12/3/bfd0dd1d-5c45-4000-a4fc-b22ab0449a1e.png?resizew=417)
A.春秋时铜制农具在农业中普遍使用 | B.诸侯国间战争频繁 |
C.战国时期达官贵人喜欢用铜器陪葬 | D.各诸侯国变法图强 |
【发展变化】
材料一
![](https://img.xkw.com/dksih/QBM/2023/11/20/3371944227241984/3372577495629824/STEM/6333b382e3e64d859d391fd8b2abd113.png?resizew=368)
【商鞅变法】
材料二 有军功者,各以率受上爵;为私斗者,各以轻重被刑大小。僇力本业,耕织致粟帛多者复其身。……而集小(都)乡邑聚为县,置令、丞,凡三十一县。为田开阡陌封疆,而赋税平。平斗桶权衡丈尺。
——摘编自《史记·商君列传》
材料三 大夫(桑弘羊)曰:“昔商君相秦也,内立法度,严刑罚,饬(chì,整顿)政教,奸伪无所容。外设百倍之利,收山泽之税,国富民强……其后卒并六国而成帝业。”
文学曰:“商鞅以重刑峭法为秦国基,故二世而夺。……知其为秦开帝业,不知其为秦致亡道也。”
——摘编自桓宽《盐铁论·非鞅》
(1)根据材料一中的两幅形势图,指出春秋战国时期社会形势的变化。
(2)根据材料二,概括商鞅变法的政治、经济措施。
(3)根据材料三,概括桑弘羊、文学对于商鞅变法的不同评价。对同一历史事件,二人为什么有着不同的评价?
材料:春秋争霸(前770年﹣前476年)发生在奴隶社会瓦解时期,在王位衰落的同时,一些诸侯国强大起来。为了夺取更多的土地、财产和人口,争当左右天下、支配别国的霸主,几个大的诸侯之间,展开了长期的争霸战争。……经过春秋近300年的纷争,大部分小诸侯国被兼并。
——摘编自部编版《中国历史》教师用书
(1)根据材料,指出诸侯争霸的目的。
(2)小历同学认为“春秋争霸把人们带进了战乱,不利于社会的发展。”你是否同意他的观点?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要说明理由。
【史料实证】
材料一:
![](https://img.xkw.com/dksih/QBM/editorImg/2023/11/20/5afb21c2-7f4a-4434-a8bb-0c5aa7ac4eb3.png?resizew=598)
材料二:
![](https://img.xkw.com/dksih/QBM/editorImg/2023/11/20/d1ecf944-d35a-4b0e-b3bf-6922d9091a13.png?resizew=456)
【历史解释】
材料三:孔孟的以德治国方案的本质是道德救世。其途径是通过统治者及其附属的知识阶层榜样的力量,调动人们心中向善的根基,使全社会都成为道德人,进而实现家庭和谐、社会和谐和对外和谐。……法家的“以法治国”方案的本质是制度救国。其途径是制定法律,建立执行法行政系统,激励民众正当的争取物质利益和精神需要,制裁民众有碍社会利益的行为,整个社会在权力制约下有序发展。
——摘编自刘晓燕:《诸子百家的社会和谐主张》
(1)据材料一,概括从春秋到战国时期诸侯国数量的变化趋势,并说明这一变化趋势所产生的影响。
(2)据材料二,指出从西周时期到春秋战国时期生产工具材质的变化。
(3)据材料三,说明儒家与法家在治国方案不同的本质。
(4)综合以上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归纳春秋战国时期的历史阶段特征。
A.远古传说文明起源 | B.封建制度正式确立 |
C.生产力在飞速发展 | D.诸侯争霸兼并不断 |
A.主要原因 | B.主要过程 | C.消极影响 | D.参与国家 |
第4课 夏商周的更替 第5课 青铜器与甲骨文 第6课 动荡的春秋时期 第7课 战国时期的社会变化 第8课 百家争鸣 |
A.中国境内早期人类与文明的起源 | B.早期国家与社会变革 |
C.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建立和巩固 | D.政权分立与民族交融 |
①战争给人民带来了灾难 ②诸侯国强并弱,有利于国家走向统一
③战争过程中许多诸侯国以改革加强自身力量 ④战争进一步削弱了周王室的统治地位
A.①②③④ | B.②③④ | C.①②③ | D.①③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