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突出了人民在社会中的主体地位 | B.表明中国法治建设进入到新时期 |
C.初步奠定了中国法治建设的基础 | D.凸显了法律在社会规范中的地位 |
A.推动了人民当家做主的完美实现 | B.确立了以私有制为主体的市场经济 |
C.表明社会主要矛盾发生根本转变 | D.适应了新时期政治经济建设的需要 |
A.知识分子成为新社会阶级 | B.国家性质恢复为社会主义 |
C.法制建设迎来发展新时机 | D.“左”倾错误得以彻底纠正 |
A.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走向完善 | B.新时期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 |
C.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迅速发展 | D.法治建设成为国家中心任务 |
材料一 在西周社会中,并没有形成专门的刑罚体系,礼与法相混淆。西周后期,统治阶级的司法统治经验越来越丰富,于是“法”的概念开始逐渐从礼治中剥离出来。在春秋战国时期,儒家和法家分别提出了德治和仁政、法治和刑罚的不同社会观念,从中分离出了礼与法。在秦朝时期,法治和礼治的对峙到达了高峰。但是到西汉中期,随着社会的稳定统一、礼与法的关系再度发生了变化。统治者开始将儒家思想作为立法的主要指导思想,尤其是在汉武帝时期,强调德刑并用,德主刑辅。
——牛首强《中国古代法中礼与法关系的演进探思》
(1)依据材料,概括西周至汉代法治的发展趋势。材料二
1949年至1978年 | 这一时期,经济立法相对较少,经济法尚未以一门专业法学和一项独立的法律部门的形式出现。《土地改革法》提出废除地主阶级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确立了新中国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时期的经济政策。《国营工业企业工作条例(草案)》规范了计划经济体制下工业企业管理体制 |
1979年至1991年 | 开始了规模空前的经济立法活动,制定一批系统性、原则性、基础性经济法律法规。《关于1984年农村工作的通知》规定土地承包期一般应在15年以上。颁布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扩大国营工业企业自主权的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等 |
1992年至2012年 | 经济立法呈爆发式增长,相关市场经济的许多重要基本法如《公司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票据法》等均在此期间出台。我国依循国际惯例颁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通过了《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的决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 |
——依据史际春《改革开放40年:从懵懂到自觉的中国经济法》等编制
(2)新中国成立以来,经济立法随时代发展而不断进步,任选两个时期,结合时代背景,比较和阐释经济立法是如何与时俱进的。材料一:1804年颁行的《法国民法典》,又称《拿破仑民法典》,作为大陆法系国家民法典的首创和典范,对世界各国的法律体系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自其颁行之后,欧洲的比利时、意大利、西班牙、希腊、丹麦、罗马尼亚、葡萄牙等国,拉丁美洲的智利、阿根廷、巴西等国,亚洲的中国、日本等国,在开展本土的民事立法之时,均将《法国民法典》作为蓝本。
——摘编自张玉涛《论1804年〈法国民法典〉的历史逻辑》
材料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5月28日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该法典自2021年1月1日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主要是将自20世纪90年代到21世纪为止相继制定的各相关法律加以修改、合并、编纂而成的,是体现21世纪时代特征的法典,其法律条文体现了社会主义的法律特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顺利通过及实施,关键是具备了赖以存在的社会经济条件。
——摘编自[日]高见泽磨著,魏敏、陈凤华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历史与未来》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法国民法典》出台的时代背景及影响。(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具备了赖以存在的社会经济条件”的史实依据。
材料一 罗马法虽然是以代表贵族利益的《十二铜表法》为成文法开端的,但却是世界史上内容最丰富、体系最完善、对后世影响最广泛的古代法律。从公元前509年罗马共和国建立到公元前3世纪中叶时期的公民法,只适用于罗马社会的公民,其内容主要规范的是国家事务和法律程序,很少规定公民个人财产关系。后来,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外来人口的不断增加,罗马社会矛盾呈现出新的变化,万民法应运而生。万民法主要是调整罗马公民与来自罗马社会之外的外来人,以及外来人之间的商贸关系,即主要规范人与人之间的所有权和债权关系,程序方面主要是规范贸易纠纷与财产纠纷等民商事纠纷,有关婚姻家庭和继承等方面内容涉及较少。具有悠远历史的罗马法形成了较为全面、成熟、深刻的思想与体系,因而其成型的法律理论为其他国家所称道并延续,其发展过程中的经验教训也理所当然地为其他国家所借鉴并改进。可以说,罗马法是当今现代民法的历史渊源,不仅有具体的法学理论、法律规则延续至今,一些总括性的原则、法理精神也已经渗透到现代社会,对许多国家均有深刻影响。
——摘编自李笑玥等《〈民法典〉对罗马法的借鉴与回应》
材料二 编纂民法典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确定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立法任务,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法治建设部署。编纂民法典,就是通过对我国现行的民事法律制度规范进行系统整合、编订纂修,形成一部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符合我国国情和实际,体例科学、结构严谨、规范合理、内容完整并协调一致的法典。这是一项系统的、重大的立法工程。
——摘编自《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的说明》
材料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内容彰显了对过去在特殊立法中作出的精确立法抉择的尊重,加强了中国法和罗马法之间的纽带,并为中国法律制度的发展作出了兼具现实性和未来性的贡献。这一切都没有抛弃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相关法律特征和基础。
——摘编自【瑞士】(陶然,翻译)《〈民法典〉中的罗马法轨迹》
(1)根据材料一、概述罗马法的历史地位和影响。
(2)根据材料二、三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述中国编撰《民法典》的意义。
材料一 越南(清朝藩属国)的阮朝在19世纪初颁布《皇越律例》,在“犯罪存留养亲”条中规定,如果罪犯需要流放,而祖父母、父母无人赡养,则杖一百,存留养亲。
——摘编自《皇越律例》
材料二 古代罗马,私法广泛,涉及人、婚姻、家庭、继承、物、所有权、契约、私犯行为等内容。因此,从“私法”发生学的角度分析,近现代私法脱胎于罗马私法。按照马克思、恩格斯的分析,罗马法是“以私有制为基础的法律的最完备形式”的体现。它的影响不仅遍及全球,而且还缔造了一个民法体系。
——摘编自范进学《论私法的法理与法理的私法》
材料三 197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次启动编纂民法的工作,由于刚刚进入改革开放新时期,制定一部完整民法典的条件尚不具备,当时全国人大法制委员会确定先制定民事单行法律。
中共十五大以来, “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被写入宪法。2002年,第四次民法典起草工作开始,逐步形成了比较完备的民事法律规范体系。
2015年,第五次民法典编纂工作启动,对我国现行的、制定于不同时期的民事法律规范进行全面系统的编订纂修,对经济社会生活的新情况作出新规定。2020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一项重要的立法目的。
——摘编自《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的说明》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古代越南“犯罪存留养亲”条例制定的原因。
(2)根据材料二,概括古代罗马法的特点,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其对后世的影响。
(3)根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新时期以来我国加速民法典编撰历程的背景和意义。
材料一 在《论法的精神》里,孟德斯鸠延续英国先贤洛克的观念,归纳出“三权分立”的治理格局。其理论特点在于治理国家的三个权利部门形成一个稳定的“三角形”,似乎能够支撑起一个稳定的平面;立法、司法、行政之间恰似“石头,剪刀,布”一样,相生相克,分权制衡应该能够很好的治理一个社会(国家,或者国家之下的行政机构)。
——摘编自何志鹏《孟德斯鸠与<论法的精神>》
材料二 “私有财产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利。除非由于合法认定的和公共需要的明显要求,并且在事先公平补偿的条件下,任何人的财产不能被剥夺。”
——摘自法国《人权宣言》
材料三 1764年7月,意大利人贝卡里亚提出:在法官判决之前,一个人是不能被称为罪犯的。只要还不能断定他已经侵犯了给予他公共保护的契约,社会就不能取消对他的公共保护。
——摘自贝卡里亚《论犯罪与刑罚》
材料四 1979年,我国第三次起草民法典,但经济体制改革刚刚开始,条件还不具备。1985年,随着改革开放日益深入,民事生活越来越活跃,客观上迫切需要制定一部全面调整各种民事关系的基本法律,于是1986年颁布民法通则。1992年邓小平南巡讲话,确定了改革开放的方向。随后,与之相适应的担保法、合同法等单行法相继制定,进入21世纪,中国经济与国际接轨,民法典的起草加快。2021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正式实施。
——摘编自梁慧星《中国民法典编纂的几个问题》等
材料五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是民事权利的宣言书和保障书,如果说宪法重在限制公权力,那么民法典就重在保护私权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已经进入新时代,编纂民法典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编纂民法典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现实需要,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客观要求,是增进人民福祉、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的说明》(2020年5月22日)
(1)根据材料一、二、三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基本特征。(2)依据材料四、五、谈谈我国推动编纂民法典的有利因素及意义。
材料一 “百代皆行秦政事”,秦始皇所建立的君主专制、中央集权行政制度与当时世界上最完备的官僚制度紧密结合,三位一体,奠定了此后中国两千多年专制主义中央集权政治体制的基本模式。辛亥革命一举推翻专制王朝,建立共和政体,这是中国几千年历史上前所未有的伟大创举。但革命果实很快落入以袁世凯为代表的北洋军间手中。要完成民族独立、人民解放与实现国家富强、人民幸福这两大历史任务,仍然任重道远。
——摘编自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编写《简明中国历史读本》
材料二 新中国主要法律制定表
时间 | 主要法律文件 |
20世纪50年代 | 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 |
改革开放后 | 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 |
20世纪90年代到21世纪初 | 1999年和200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先后将“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宪法 |
中共十八大以后 | 201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宪法。2020年5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通过,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 |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主法制建设的阶段特征,并指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在法制建设方面取得的最突出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