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开创了人民民主的全新阶段 | B.在内容上具有高度的完整性 |
C.落实了程序公正的法治原则 | D.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立法理念 |
A.因应可持续发展理念 | B.高度保障民法典基础性地位 |
C.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 | D.是生态文明改革的重要体现 |
A.根源于破旧立新 | B.坚持以人民中心 |
C.巩固了新生政权 | D.维护了司法公正 |
4 . 下表为我国上世纪制定的法律。
制定时间 | 法律名称 |
1980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
1981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 |
1982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
1987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
据此可知,这一时期( )
A.初步奠定了中国法治建设的基础 | B.中国法治建设适应改革开放需要 |
C.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 | D.贯彻落实科学立法全面依法治国 |
A.立法工作注重回应民生关切 | B.开始重视维护公民基本权利 |
C.市场经济保障机制走向成熟 | D.初步奠定中国法治建设基础 |
材料一 中华文明源远流长,殷周时期在法律思想方面积累了丰富的思想资源⋯⋯汉代春秋决狱开始,中国法律逐渐走上了儒家化的道路,将儒家的道德精神注入法律、法令。董仲舒神化皇权、改造新儒学,契合了统治者加强统治、维护大一统的需要。《唐律疏议》提出“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犹昏晓阳秋相须而成者也”,标志着礼法结合的全面完成,自此历朝均沿袭不变,并对后世传统法制产生了深刻而广泛的影响。
——付银《中国近代法律观念的转型》
材料二 南京《临时约法》,是在民族资产阶级一度取得胜利而又迅速丧权的历史条件下制定的;约法的内容反映了资产阶级的意志,但又缺乏足以付诸实施的种种保证⋯⋯《临时约法》的命运,随着辛亥革命的彻底失败而告终,它没有能够挽救革命,更未能救中国。但是,《临时约法》仍是中国历史上前所未有的一部革命的宪法,也是资产阶级绝无仅有的一部民主的宪法,因此,仍然具有极为重要的历史意义。
——摘自刘望龄《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材料三 社会主义法制是社会主义国家实施的体现广大人民意志的法律制度,20世纪50年代,是中国社会主义法制的初创时期,我国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组织法》等一系列法律、法令。确立了社会主义中国的政治制度、立法制度、司法制度,初步奠定了中国法治建设的基础。
——《国家制度与社会治理》
材料四 “到2035年,我国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基本建成,各方面制度更加完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
——中共十九大报告
(1)依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中国古代法律的特点。简析《唐律疏议》的历史意义。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述《临时约法》的性质地位。
(3)根据材料三,概括20世纪50年代初我国法制建设的历史意义。结合所学知识简析当时法制建设的突出代表成果。
(4)依据材料四并结合所学知识,概述自中共十九大以来我国在法制建设方面的重大成就。
A.注重保护私有财产 | B.突出人的主体地位 |
C.更加重视商品经济的发展 | D.借鉴法治文明建设的成果 |
当代中国的法治与精神文明建设大事年表
时间 | 当代中国的法治与精神文明建设大事 |
1949年 |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共同纲领》 |
20世纪50年代 | 中共中央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 |
20世纪70、80年代 | 第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
1994年 | 中共中央颁布《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 |
1999、2004、2018年 | 全国人大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 |
2006年 | 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战略任务 |
2010年底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 |
2020年 | 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A.1999年《宪法修正案》 | B.2004年《宪法修正案》 |
C.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 D.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
材料一 九一八事变后,民族矛盾尖锐起来,全国民众展开了声势浩大的抗日救亡运动。 全国各方面纷纷发出通电,抗议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暴行,要求国民党政府改革内政,实行民主政治。而国民党置民族危亡于不顾,各派纷争不休,继续对内消灭异己,压迫群众;对外实行不抵抗政策,造成东北沦陷。与之相对,中国共产党顺应时代潮流,高举“抗日救国”的旗帜,宣布“对日战争”,提出了“以民族革命战争,驱逐日本帝国主义出中国”的战略任务,开展群众性的反日反帝反国民党的斗争。共产党的举动得到人民群众的拥护与支持,各个阶层把救亡振兴的希望寄托在中国共产党身上。各根据地在革命过程中制定和颁布的施政纲领、土地法规及其他法律、法规,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以此为基础,中国共产党参照共产国际的建议,结合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于1931年11月制定出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
——摘编自张兆平、吕治伟《〈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产生的历史条件》
材料二 参加1954年宪法讨论的人数有1.5亿人次,这次宪法讨论历时3 个月,征求了 100 多万条意见。直到今天,这组数据听来依然让人震撼。1954年宪法的制宪理念、制宪内容与制宪过程以民主原则为基础,反映了民主的基本价值。“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其他国家机关,一律实行民主集中制。”1954年宪法第二条的上述规定,在根本法意义上确认了新中国的民主制度,明确了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并规定人民实现权力的各种形式和具体保障制度,如人民民主专政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地方制度等。
——摘编自席锋宇《聚焦首个国家宪法日:五四宪法至今仍闪烁耀眼光芒》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1931年《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诞生的背景。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1954年宪法的特点。
(3)根据上述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述1931年《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和1954年宪法颁布的相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