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废除井田制 | B.奖励军功 | C.推行县制 | D.奖励耕织 |
材料 战国中期的商鞅,作为法家学派的代表人物,以重法名世。在变法改革中,商鞅强调国家应采用重刑使人们守法以避害,还应用重赏吸引人们循法以逐利,刑的威慑作用大于赏,“先刑而后赏”。他注意到官吏犯罪的危害性远大于一般百姓,甚至会使百姓效仿其行,不守法度。因此,设置监察官吏的专职官员,明确各级官吏的权责,特别鼓励官吏间相互监督、检举揭发。他还注重培养人们主动守法的意识,树立和强化法律公平、公正的权威,“罚不讳强大,赏不私亲近”。此外,商鞅要求法律条文须具体明确、通俗易懂,推行“以法为教,以吏为师”,扩大法律的宣传力度和广度。《战国策》赞叹道:“商君治秦法令至行…其年之后,道不拾遗,民不妄取,兵革大强,诸侯畏惧。”
——摘编自隋淑芬、施建中《商鞅预防犯罪的思想》等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商鞅法治改革的特点。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评商鞅法治改革的影响。
A.激化了阶级矛盾 | B.加强了地方统治 |
C.瓦解了宗法制度 | D.扩大了统治区域 |
A.完全剥夺了贵族的特权 |
B.提高了秦国的军队战斗力 |
C.增加了秦国的财政收入 |
D.加强了中央对地方的控制 |
A.统一度量衡 | B.奖励耕织 | C.废除井田制 | D.按功授爵 |
材料一在商鞅变法前,秦人的典籍中几乎找不到“德”“仁”“义”一类字眼,而大多是“吉凶”“祸福”“利害”等概念。商鞅反对以“礼义”治国,而以“霸道”说孝公,提出强化君主集权.厉行法治、以经济和军事实力称霸天下等功利主义理论。在秦孝公的支持下,商鞅先后两次进行变法改革,时间长达18年。他利用秦人宗法观念淡漠的传统,对反对变法的太子势力进行严厉镇压,限制和削弱贵族的世袭特权,推行郡县制和官僚政治,进而建立君主的绝对权威和崭新的宗法秩序。
——摘编自王绍东《论商鞅变法对秦文化传统的顺应与整合》
材料二北魏孝文帝亲政后,在冯太后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行关于鲜卑汉化的改革。他宣扬礼教治国的理念,把礼教治国思想作为法制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实施刑罚的同时辅以礼教,礼法结合。此外,孝文帝还着手修改关于治理官员的法律条文,以便具体地约束官员行为。新的法律条文以俸禄制为主,辅以定官制和考绩两种程序,提升了政府部门的施政效率,也对官员进行了有效的监督。他强调执法要以法律为准绳,惩罚枉法官吏,整顿司法机构,以求立法与执法相一致。孝文帝熟读儒经,探究兴亡,以此为法制改革的思想基础,使北魏法制由前期严刑尚罚向后期德刑兼重转变。
——摘编自于彦梅《北魏孝文帝法制改革考析》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商鞅推进变法的策略并对其进行简要评价。
(2)根据材料二,概括北魏孝文帝法制改革的特点。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北魏孝文帝法制改革的作用。
A.巩固君主专制 | B.维护井田制度 |
C.宣传儒家思想 | D.实现富国强兵 |
A.变法深入贯彻 | B.变法违背民意 |
C.变法阻力重重 | D.变法最终失败 |
材料 春秋战国时期,为实现富国强兵的目的,秦国君主秦孝公任用商鞅推行了变法活动,开始于公元前356年,主要内容包括:商决变法时,为了加强管理,对居民进行户籍登记,以五家为一伍,两伍为什,实行连坐制度,一家犯法,其余人家必须告发,隐瞒不告的,就要同罪连坐。奖励军功,按军功大小给予赏赐;奴隶主贵族没有军功不再授予爵位;对于乡里聚众私斗的人,按罪处罚。新法规定,废除分封制,在全国推行县制。商鞅以县为地方行政单位,把全国分为41县,县设令以主持县政,设尉负责军事。县下辖若干乡镇。后来,秦在新兼并的地区设郡。郡的范围较大,带有边防军事管理的性质,因而郡的长官称为守。
——摘编自人民出版社《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秦国商鞅变法的主要内容。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对秦国商鞅变法进行评价。
材料 商鞅变法,严惩百姓私相斗殴行为,奖励军功,授以爵位田宅,养成“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的风气,秦国的军队几乎战无不胜,统治区域不断扩大,被当时六国人称为“虎狼之国”。荀子曾访问秦国,他认为秦国管理有效,承认秦国军队战斗力强悍:“齐之技击,不可以遇魏氏之武卒;魏氏之武卒,不可以遇秦之锐士。”但他认为按商鞅之法组建的秦国军队,“隆势诈,尚功利”,无礼义教化,“干赏蹈利”(求赏逐利),只能称之为“盗兵”,“尚功利之兵,则胜、不胜,无常”,不能与春秋时齐桓公的军队相比,更不能与商汤王、周武王那样的仁义之师相提并论。
——摘编自《荀子》等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荀子称商鞅变法后的秦国军队为“盗兵”的原因。(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评价商鞅的军事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