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1955年11月,陈云在中共中央召开的关于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问题会议上讲到定息问题时说:“大资本家得的利息很多,怎么办呢?我们手里头的法宝很多,比如征收个人所得税和遗产税等。个人所得税和遗产税,过去我们都没有收,要收的话可以收得很重,把他们限制住,超过一定限度的为国家所得。这样一些办法,都可以成为政府手里的一种约束资本家收入过多和对他们实行社会主义改造的手段。”1956年5月,财政部就税务总局报送的经过进一步修改的个人所得税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草案作出批复:关于准备开征个人所得税的问题,中央决定此税推迟到第二个五年计划时期再考虑开征。因此,准备开征的工作可以停止。但是,后来开征个人所得税的计划被无限期地推迟了,直到1980年才恢复。
——摘编自刘佐《新中国成立初期建立个人所得税制度的探索》
材料二 数据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局网站。
——摘自艾华《进一步完善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的思考》
根据材料二,概括我国个人所得税征收的总体趋势。并结合所学知识,谈谈你对个人所得税征收的认识。
2 . 个人所得税是以纳税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为征收对象的税种。实行个人所得税制度,是为了调节社会总体收入水平,确保社会公平和国家有序发展。以下关于近现代中国个人所得税制度说法不正确的是( )
A.起步于晚清时期 | B.北洋政府制定了所得税条例,但并未实施 |
C.南京国民政府开始征收个人所得税 | D.新中国初期没有征收个人所得税 |
3 . 《旧唐书》卷一二三《第五琦传》云:至德元年(756年)奏事至蜀中,琦得谒见(玄宗),奏言: “方今之急在兵;兵之强弱在赋;赋之所出,江淮居多。”奏言折射出( )
A.经济重心渐趋南移 | B.赋税改革的必要性 |
C.中央集权体制强化 | D.南方整体实力占优 |
材料一 开元年间,唐朝达到盛世,但从均田制等制度层面看,也开启了衰败的肇端。《新唐书·食货志二》指出:“自开元以后,天下户籍久不更造,丁中转死,田亩卖易,贫富升降不实。”宋人刘怒认为:“魏、齐、周、隋,兵革不息,农民少而旷土多,故均田之制存。至唐,承平日久,丁口滋众,官无闲田,不复给授,故田制为空文。”唐朝官员队伍增长速度又特别快,贞观初期朝廷正式官员仅643人,到开元时已增至18000多人。天宝年间,均田制最终走向了崩溃。
——摘编自陈忠海《唐朝均田制的兴与衰》
材料二 随着土地买卖和土地兼并的加剧,大量可耕的官田和无主荒地都被转变为私田。国家掌握的可用于均田分配的土地逐渐减少,农民受田的数额愈发严重不足,逐渐丧失了继续实施均田制的条件。高宗武周以来,战争不断,日益增多的兵役和赋税负担使得“天下户口,逃亡过半”,致使户籍失真和管理混乱,均田制失去了贯彻执行的依据,无法有效地推行下去。建立在均田制基础之上的赋税制度也无法维持,政府面临着严重的财政危机。780年,唐德宗李适即位,宰相杨炎及时向德宗提出了一种新的赋税制度。
——整理自白寿彝总主编《中国通史·中古时代·隋唐时期·上册》
材料三 唐德宗接受了杨炎的建议,便在建中元年公布了这一新税法,明令“丁租庸调,并入两税”,结束了以前赋税制度繁杂混乱的状态。自均田制崩溃以后,土地买卖更加公开而频繁,田庄经济日益发展起来,新的税制使大土地所有者分担起一部分赋税,商人也要在所经商的郡县纳税。在实行的当年,唐王朝实际控制的纳税户由一百二十三万增加到三百多万户,全年征收的税钱由一千二百多万贯增至三千多万贯。这是我国封建社会赋税制度史上的重大变革,具有重要的积极意义。
——整理自王仲荦《中国断代史系列·隋唐五代史》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均田制崩溃的原因。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新的赋税制度”的具体内容。
(3)根据材料三、概括这一新税法的积极意义。
A.加强户籍管理 | B.促进农业发展 | C.进行赋役征发 | D.保障农民生活 |
A.避免了农民隐瞒户口 | B.拓宽了农民的收入来源 |
C.增加了政府财政收入 | D.保护和发展了小农经济 |
7 . 秦汉时期,官府以加倍征收户赋作为对不“分异”家庭的惩罚;政府还在百姓“分异”后,按规定授予一定数额的田宅。由此可知,“分异”的举措( )
A.妨碍了社会阶层间的流动 | B.强化了世袭贵族的地位 |
C.有利于增加政府财政收入 | D.实现了对地方垂直管理 |
8 . 这一做法客观上( )
西汉时期按爵授田制规定的部分爵位授田数量统计
爵位 | 田(单位:顷) | 爵位 | 田(单位:顷) |
左庶长 | 74 | 少上造 | 84 |
右庶长 | 76 | 大上造 | 86 |
左更 | 78 | 驷车庶长 | 88 |
中更 | 80 | 大庶长 | 90 |
右更 | 82 | 关内侯 | 95 |
A.巩固了等级秩序 | B.保障了小农生产 | C.增加了国家税收 | D.革新了生产技术 |
9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 北宋徽宗大观四年(1110年),户部统计全国约有“户 2088万,口4673万”有人据此认为北宋人口数为4673万。但户均数约2.24口,远低于西汉的4.87口和唐极盛时期的5.93口。有学者对此进行了以下研究:
序号 | 内容 | 材料出处 | 结论 |
1 | 始令诸州岁所奏户帐,其丁口,男夫二十为丁,六十为老,女口不须通勘(核对)。 | 乾德元年(963年)诏令—《续资治通鉴长编》 | 户部统计的“口数 4673万”,应为“丁数4673万”,北宋每户应有5口至6口,人口超过1亿人。 |
2 | 景祐元年(1034年),天下户一千二十九万六千五百六十五,丁二千六百二十万五千四百四十一。 | 叶清臣奏疏——《宋史·食货下六》 | |
3 | 绍定二年(1229年),明州慈溪县户口:今主客户二万余户,计一十五万六千三百余口。(户均数约7.5口) | 胡榘奏状——《宝庆四明志》 |
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说明该学者认为“大观四年(1110年)户部‘口(人口)4673万’应为‘丁(需承担赋役的成年男子)数4673万’”的理由。
A.顾应社会变革而产生 | B.加强国家对农户的控制 |
C.其推行导致天下大乱 | D.在均田制的基础上实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