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卷网 > 章节选题 > 第7课 隋唐制度的变化与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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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 共计 160 道试题
单选题-单题 | 适中(0.65) |
名校
1 . 唐朝两税法实行后,以经营土地为生的农民为完成两税中用货币缴纳的部分必须出售部分农副产品,农村中也大量出现了“茶户”“园户”“渔户”等专业化的商品生产户。这说明两税法的实行(     
A.缓解了政府的财政困难B.加重了农民的赋税负担
C.促使农业经营方式变化D.改变了重农抑商的传统
2 . 《资治通鉴》载,唐初,赋敛之法曰租庸调……玄宗之末,版籍浸坏,多非其实。乃至德兵起(安史之乱),所在赋敛,迫趣(促)取办,无复常准。赋敛之司增数而莫相统摄,各随意增科,各立色目,新故相仍,不知纪极……作两税法。上述材料表明两税法的设立是为了(  )
A.简化税收名目,保证国家财政收入B.缓解吏治腐败,减轻农民负担
C.建立较为稳定的户籍和土地管理机制D.保障农时,提高农业生产水平
单选题-单题 | 适中(0.65) |
名校
3 . 《中国通史》指出:“(唐朝)庸是每丁每年须为国家服劳役二十日,遇闰月则加二日,因故不能服役者,每日可折绢三尺;加役十五日者免调,加三十日者租、调全免。”“庸”的实行(     
A.有利于保证农民生产时间B.有效减轻了农民赋役负担
C.遭到大地主阶级强烈反对D.解除了对农民的人身控制
单选题-单题 | 适中(0.65) |
名校
4 . 《资治通鉴》这样概括某种赋税制度:“居人之税,秋、夏两征之。其租庸调、杂徭悉省。”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A.它反映了国家对农民的人身控制放松B.土地兼并严重是实行原因之一
C.征税的标准从人厂为主转为财产为主D.男子不服徭役纳绢代役称为调
单选题-单题 | 适中(0.65) |
名校
5 . 下表为唐代户籍登记的内容,这反映出
户主邯寿寿年伍拾陆岁 女娘子年拾叁岁
一亡弟妻孙年叁拾陆岁
计布二丈五尺
计麻三斤
计租二石
白丁
小女
课户见输
肆拾肆亩已受
合应受田壹倾叁拾壹亩 八十七亩未受
廿亩永业
廿三亩口分 一亩居住园宅

——《(武)周大足元年(701 年)沙州敦煌县效谷乡户籍》

A.唐前期农民的徭役负担沉重B.“户”是赋税征收的基本单位
C.土地是赋税征收的主要对象D.均田制是赋税制度的基础
6 . 安史之乱爆发后,各级官员为了应付交差,强制征税,加重摊派,使得辖境内登记在籍的百姓苦不堪言,加上地方藩镇各自为政,赋役制度混乱,土地兼并严重。为此,唐政府(     
A.推行了租庸调制B.铲除了地方藩镇势力
C.限制了土地兼并D.革新了国家征税标准
2022高三下·全国·专题练习
单选题-单题 | 适中(0.65) |
名校
7 . 白居易《重赋》中评价两税法:“国家定两税,本意在爱人。……税外加一物,皆以枉法论,奈何岁月久,贪吏得因循,浚(攫取)我以求宠,敛索无冬春。”材料表明,两税法实施后(     
A.改变了征税标准B.扩大了征税来源
C.增加了政府收入D.加重了百姓负担
2022-10-20更新 | 372次组卷 | 18卷引用: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实验学校2022-2023学年高二11月月考历史试题
8 . 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   在唐朝的初期,征收赋税的办法称作租、庸、调,……在玄宗当政末期,户籍逐渐遭到破坏,大多已经与实际不符。到了至德年间,战事四起,到处征收赋敛,逼迫催促,再也没有一定的标准。征收部门增加了,可是互相没有隶属关系而是各自随意增加课税,巧立名目,新者名目相互重复,毫无限度。富足人家人丁多,大抵作官当僧人得以免除赋役;而贫困人家人丁多,全无隐瞒选避的去处,所以上等户优游而下等户劳瘁。征税的吏员又乘机侵吞,百姓……经受不了如此困窘,大抵都逃亡流徒成为浮户,那些留下来的本地百姓,不足百分之四五。至此,杨炎建议实行两税法;首先计算州县每年所需费用和上交朝廷的数额,并以此数额向百姓征税,通过对支出的估量来制定收入的数额。无论主户、客户,都按现在的居地制订簿册;无论成丁、中男,都按贫富状况划为等级;流动经商的人,在所居州县纳税三十分之一,使他们与定居民户一同纳税,不能侥幸获利。定居百姓的赋税,在秋天和夏天两次征收。那些租、庸、调以及杂徭等全部省去,整个征税事务由度支统一掌管。

——《白话资治通鉴》


请回答:
(1)据材料,指出两税法实行的社会背景。
(2)据材料,概括两税法的主要内容。
(3)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谈谈两税法实行的积极作用。
2022-10-15更新 | 126次组卷 | 1卷引用:江苏省徐州市沛县2022-2023学年高一上学期第一次月考历史试题
9 . 赋税是国家凭据政治权力取得财政收入的重要形式和调控手段。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西汉初年,刘邦实行“轻田租”政策,行“十五税一”之法,即国家从农民总收入中征收十五分之一。不久,因军费开支浩大,又改成“十一之税”,到惠帝刘盈时,才又恢复“十五税一”。后来,有时免除一半田租,变成“三十税一”,遇到荒年,又全部免征。汉文帝减免田租,对少地和无地农民并没有什么好处,只是增加了占有大量土地的豪强地主的收入。当然,我们也应当承认:两汉前期减田租的措施,固然有利于那些“奴婢千群,徒附万计”,并拥有大量佃农的大地主,但对大量自耕小农也多少起了一点保护作用,有一定的积极意义,因而也收到了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效果。

——摘编自唐嘉弘《谈谈西汉的赋税制度》

材料二   唐承隋制,前期赋役上实行租庸调。所谓“有田则有租,有身则有庸;有户则有调”,它以民户授田为基础和前提。为确保租庸调的顺利实施,政府规定每户编造手实,再根据手实编成户籍;按每户丁男、中男数均田、定赋役。手实、户籍、均田、租庸调之间互为依据,便于监督管理,有效地组织赋役征调。国家职能有效实施,政权稳固,治理秩序良好。天宝十四年开始的“安史之乱”是唐朝财政制度的一个重要转折点。安史之乱后,中原经济残破,土地兼并严重,农户大半逃亡,管理乏力,国库空虚,但支出不减,征调不已。赋役失衡,农民负担严重。两税法是针对以上诸多社会问题而制定的,“户无主客,以见居为簿;人无丁中,以贫富为差”,只要在当地有资产、土地,就算当地人,上籍征税。这在一定程度上扩大了征税范围、税负相对公平,当然更主要是满足中央政府的财力需求;以维护政权和社会稳定。

——摘编自朱红琼《唐朝财政制度演变对国家治理能力的影响》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西汉初年“轻徭薄赋”的原因。
(2)据材料二,概括唐政府利用租庸调制进行调控的具体措施,并结合所学评价其历史作用。
(3)据材料二,说明唐代赋税征收依据的变化,阐释其原因及从中获得的认识。
10 . 隋文帝时期实行“输籍之法":由国家制定划分户等的标准,发到各州县,每年正月初五,县令派人到农村依定样划分户等,作为征收赋税、力役的依据。由于国家规定的赋税、力役的数量低于豪强地主对佃农的剥削量,许多原来依附于豪强地主的农民纷纷脱离豪强地主,向官府申报户口,成为国家的编户。这一举措(       
A.增加了政府财政收入B.增强了豪强地主的势力
C.避免了农民隐瞒户口D.促进了社会的持久发展
共计 平均难度:一般